“洋垃圾”销售产生的暴利催生了一条畸形产业链:发达国家淘汰废弃物——发展中国家低价进口——分拣、翻新或维修——转手加价卖给国人。
“集装箱打开后,海关关员都愣住了,污秽的废塑料瓶、废旧橡胶、肮脏的旧衣服……腐败恶臭的气味让人作呕。”5月23日,海关总署缉私局侦查二处调研员谭军向记者描述了南京海关查获的洋垃圾走私大案开箱的那一刻。
“未经分拣的走私洋垃圾往往五毒俱全,一些毒性大的废物会对环境产生难以消除的影响。”谭军说。日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境外垃圾走私系列案件进行宣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7年。
记者了解到,为期10个月的海关“绿篱”专项行动目前正在各地展开。
暴利催生畸形产业链
英国环境部门一份文件公布的数据表明,每年有1200万吨的分类垃圾“出口”到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发展中国家,主要目的地是亚洲的“垃圾出口”的产业规模在过去10年翻了一番。
“洋垃圾”中有大量废纸、塑料、金属等,被运到发展中国家分拣后分别出售,会产生暴利。
有这样一笔账:每吨“洋垃圾”到岸价140美元/吨,其中10美元付给中间商,加上进口税款等费用,每吨成本在1000元至1100元人民币,而从中分拣出的废纸市场销售价格在2000元人民币/吨左右,分拣出的牛奶瓶、矿泉水瓶等塑料制品,市场销售价在7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吨,分拣出的铝制易拉罐等市场销售价在4000元人民币/吨左右。
海关关员介绍,“洋垃圾”走私到境内要经过重重关卡,但暴利催生了这样一个畸形的产业链:发达国家淘汰废弃物——发展中国家低价进口——分拣、翻新或维修——转手加价卖给国人。
根据环保部2009年第36号公告,禁止类的“固体废物”,也就是真正的“洋垃圾”,有12大项、80多个小项,包括废动植物产品,矿渣、矿灰及残渣,废弃的机电产品和设备等。另外,限制类的固体废物也有10个大项、50多个小项,如废纺织原料、废塑料等。
扎紧“绿篱”严堵“洋垃圾”
5月11日上午,在杭州海关隶属台州海关关员的监管下,装载着917吨“洋垃圾”的“月亮河”号驶离台州港——今年4月下旬被台州海关截获的来自日本的“洋垃圾”被退运出境。
5月23日晚,在南京海关隶属张家港海关的严密监控下,15个集装箱计341.6吨超标废纸在张家港永嘉集装箱码头装船离港——这批今年1月截获的超标废纸被正式退运回出口国荷兰。
“‘洋垃圾’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入境后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疾病传播等危害,国家明令禁止进口,也是海关重点查缉对象。”台州海关监控查验科科长杨秀泰说。
海关总署监管司副司长苗跃学说,今年2月开展的海关“绿篱”行动有两个重点:一是重点打击走私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列名的废矿渣、废催化剂、废轮胎、废电池、电子垃圾等工业废物以及旧服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二是重点打击通过沿海、沿边地区偷运以及货运渠道采用藏匿、伪报等方式走私国家禁止进口和不符合环境控制标准的进口固体废物。
据了解,“绿篱”行动开展以来,共查获涉及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7600余吨。
堵在国门外 制裁涉案人
据悉,由于沿海沿边的打击力度加强,“洋垃圾”运输可能会向内地口岸转移;此外,由于加大缉查集装箱夹藏货物,走私“洋垃圾”可能会通过其他的物品进行夹藏。
“仅仅将‘洋垃圾’简单退运是不行的,因为有些企业会想办法从一个口岸运出去,在公海上转一圈再从另一个口岸运回来。即使海关各个口岸都能将‘洋垃圾’堵住,有些不法分子还可能将垃圾倾倒在公海或我国近海,造成巨大的环境污染。”谭军说。
谭军说,目前中国海关正在积极探索与国外和香港等地的合作机制,建立完善的“洋垃圾”退运机制,不仅将其堵在国门外,还要通过国际合作,在境内外对涉案人员进行法律制裁,从而断绝“洋垃圾”的根源。
同时,“绿篱”行动还要加大对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后期监管,建立与环保、质检、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之间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对进口固体废物的进口、转运、加工利用和产品销售等环节形成闭环管理。
苗跃学指出,有一个概念需要澄清,并非所有的废物都禁止进口,许多国家都重视可再生资源的回收与利用,可利用的固体废物蕴含着大量的原材料及燃料,通过合理的加工再利用,可以实现变废为宝。数据显示,我国2011年进口废纸约生产2000多万吨再生纸,而我国全年纸和纸板的消耗是9900余万吨,进口废纸贡献率超过了20%,如果不进口废纸,则需要进口或采伐木材1871万吨。(本报记者 张 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