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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5月24日 星期五

    食品制售者的道德拷问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5月24日 10版)

        近日,据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该市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中,超过四成大米镉超标。在媒体再三追问下,有毒大米品牌名称才得以公布。

     

        频频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一再刺痛国人敏感的神经,不断挑战人们的信任底线,引发社会对食品制售者的诚信道德拷问。“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成为广大百姓的殷切期待。

     

    制假售假,害人终将害己

     

        从“假羊肉”到“毒生姜”,从病死猪肉到瓶装纯净水身陷“质量门”,一段时间以来,数起食品安全事件接连发生,让全社会的神经再度绷紧。

     

        的确,诸多原因影响食品安全,如“禽流感”等食源性疾病、环境污染、食品标准检测认证体系不完善等。但,一些商家道德沦丧、诚信缺失、唯利是图,故意制假售假,危害严重。这也是目前最受群众诟病和媒体抨击的问题,直击食品制售者的道德良心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

     

        中国是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据统计,2012年,中国的食品工业总产值8.96万亿元,增长幅度是21%。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诚信做食品,结果是双赢。“食品安全问题突出,说到底是行业不够诚信。”一家餐饮公司的经理庄小平说,有些不良商家见不得光,做不到“阳光操作”,不敢将食材信息公开:原材料从哪里购买?调味品用了几种?食用油什么牌子?其实,“阳光操作”会赢得消费者信赖。而制假售假,终将丧失消费市场,受到法律制裁,到头来自食苦果。

     

    失信吃香,竟成行业信条

     

        在同仁堂各处门店显眼处,都悬挂着这样一副对联:“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同仁堂享誉数百年的秘诀之一,就是对“百年一诺”的坚守和传承。对联看似平常,实则代表中华民族诚实守信、信誉第一的商业理念。

     

        而现在,节约成本竟成了有些不良商家抛弃商业诚信的借口。新华网记者曾对小饭馆、小作坊、小摊贩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小作坊用“地沟油”每月节省1.5万元;小饭馆“口水鱼”水煮鱼每份获利20余元;小摊贩“一滴香”米线每天盈利200余元,“三小”食品成了食品安全的“重灾区”。

     

        “这是行业潜规则,不偷工减料,根本赚不到钱。很多商家不但没被查处,反而赚得盆满钵满。”一位被指控制假售假商家的辩词,折射出个别不良商家道德沦丧、我国食品行业信用体系缺失及政府监管的薄弱。

     

        “原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分段监管,容易形成监管漏洞、监管盲点、职能交叉,出现问题后相关部门互相推诿,职责不清。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奶站谁来管,当时就扯不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李宁指出,现在国务院成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揽食品安全监管,将生产、流通、消费、餐饮环节的监管整合,这一监管模式众望所归,也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先进监管模式接轨。

     

    严惩重罚,捍卫餐桌安全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越发展,对诚信的要求就越高。如何重塑食品行业的道德诚信,捍卫餐桌安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消协副会长刘俊海表示,食品制售者首先要牢记“诚信有价”。他同时提出“双升双降”,即提升商家失信成本,提升消费者维权收益;降低商家失信收益,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重塑商业诚信,还需加大整治处罚力度。5月3日,“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从严量刑,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样,在17日召开的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指出,国家明确提出要将严惩重处作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就是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如何防止“钢拳”砸在棉花上,真正实现打击目的?刘俊海指出,中央在“放权”的同时,地方政府应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反对地方保护主义,打造服务型政府、消费者友好型政府;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政府要冲锋在前,绝不能心慈手软。对胆敢在食品上制假售假者,必须严惩不贷,要罚就罚他个损失惨重,要打就打他个刻骨铭心,让他永远不敢再做此事。(本报记者 龚 亮 王昊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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