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小学入学报名季,“9月1日”这道“硬杠杠”总会成为困扰不少家庭的“拦路虎”: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而现实中,各地学校普遍将此“接受义务教育的基准年龄”和“小学入学年龄”等同,执行截至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9月1日出生的孩子要等到下一年才能入学的做法。
日前,安徽省教育厅的一纸新政让这个被公众称为“一刀切”的“残酷”规定有了松动。在这个名为《关于依法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意见》的规定中,学生满6周岁方可接受义务教育的限制,首次出现“弹性空间”。5月21日,安徽省教育厅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入学时间适当放宽的政策不仅适用于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也可接收不满6周岁的儿童。
“弹性入学”开辟出第一块“试验田”,究竟该如何看?“弹性入学”又该如何体现差异化教育的优势?实际实施中可能遇到哪些问题?“弹性”的度该怎么确定,又该由谁来把握?
六岁儿童可“弹性入学”,严禁变相收费
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安徽省早在去年10月开始就在全省各地就告别入学年龄“一刀切”征求意见,此次新政也是酝酿已久后才推出。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刘跃生解释,过去是为了便于政策的执行,所以进行“一刀切”,“现在考虑到方便家长和学生,对少数秋季入学时未满6周岁的儿童,只要家长有送其就学愿望的,可结合学位等实际情况,与家长协商后尽量接收其入学,并建立电子学籍。”
但“弹性”的实施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开,在学生年龄上,《意见》仍有一定限制。据刘跃生介绍,该省目前仍然要求将小学生入学出生日期控制在当年12月底之前,“比如今年9月1日入学的学生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
另一个限制是学位。“学校应根据就近入学等具体情况来定,并不是说所有人都一定能被接收。”刘跃生说。
此外,《意见》还特别强调,无论什么情况,学校都不得以学生提前入学为借口收取入学费用。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注册新生名单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取得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要警惕‘弹性入学’可能带来的两个极端”
早在2008年的一次国际儿科精英论坛上,就有专家提出建议制定更加灵活的入学制度,变规定6周岁入学为家长在医生指导下,根据孩子的心身发育成熟度,自主选择让孩子在5岁到7岁之间入学。此后数年,“弹性入学”也一直受到家长、医生、学校和教育专家的热议。
众多讨论声中,尽管在“以孩子为本”的差异化教育理念指导下,“弹性入学”获得了不少人的肯定,但也有专家表示,现有条件下实施“弹性入学”困难重重,“谁来衡量孩子具有‘能够入学的成熟度’?这绝非可以通过识多少字、会算多少算术题就能量化体现的,而是一个从智商、社会适应性等多角度出发的系统评估体系。我国现在缺乏这样的认证标准,即便建立了这样的标准,如何和现有课程体系衔接、由谁测量都是问题。”
“要警惕‘弹性入学’可能带来的两个极端。”从“缺乏衡量弹性标准”的角度出发,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颇为担忧,“一是在‘不要输在起跑线’的教育误区影响下,可能会有部分家长借助‘弹性’,盲目抢跑;第二种投机行为是,错误地认为8岁的孩子一定比7岁孩子学习好,所以人为地推迟孩子入学年龄。这都是违反教育规律的。”
“弹性入学”,还应理性看待
“每个孩子发展有早有晚,弹性入学能够在起点上让不同学生有一些灵活性,我觉得这是好处。但应有的共识是,不能对弹性的年龄抱有过高期望。”储朝晖认为,对于“弹性入学”,公众应在对孩子有着正确认识的前提下理性看待,“这只是提供了一种可能。选择权还是在家长手中。我的基本判断是,这应该不会引发大规模的提前或者推后入学。很多家长都能意识到,孩子上学后会形成一个固定群体,这个群体要求其年纪相仿,过分提前或推后会给孩子带来人际交往障碍。”
而为了避免“两种极端”的出现,储朝晖也建议,在现有条件下,应该树立两种意识,“一是实行弹性入学还是应该遵循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能有了弹性就没了规范;二是对于‘弹性’学生,应该在报名过程中有一个家长和学校协商的过程。”
“对学生如此,对地方更是如此。”储朝晖同时强调,此次安徽由“民办至公办”的放开意在稳定,“每年民办校接收学位大约占总数的10%左右,这可以避免一下子放开后可能引发的入学高峰。各地政府也应该按照各地情况决定是否开展、怎么开展。这是一块‘试验田’,但还不是一个‘信号弹’。”(本报记者 邓 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