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家做编剧,可以提升剧本的文化水准,从而借助电视等娱乐平台普及文化精神,编剧生活体验也可以为文学创作积累别样素材。
时下,不少作家转型做编剧,刘震云、严歌苓、阎连科即为代表。那么,以娱乐为取向的编剧会促进文学发展吗?
生存需要尽管是人的最低层次的需要,却又是第一位的需要。只有这一需要得到满足,才能支撑起自我实现等其他更高层次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完全理解作家转型去做编剧。如今,编剧的稿酬远高于严肃文学作品的稿费。怀抱文学梦想的作家也是“社会人”,在一个开放的时代,作家也需要在实现自我与奉献社会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
“写一集约1万多字的剧本,编剧的稿酬少则1万元、多则20多万元,一线编剧的稿酬最高能达到30万元一集,相当于每字30元,而写书只有每字5角或1元。”编剧稿酬已经是文学作品的十到百倍,更别说文学作品稿酬参照基数“每字5角或1元”已是业内最高标准。
同一个人,从事文学创作与从事编剧的收入待遇有如“两重天”。事实上,这不难理解,毕竟剧本是电视剧演绎的脚本,直接服务于市场需要,属于市场化的前沿产品,隐含巨大的市场利润附加值,而文学作品则着眼于让读者心灵感动,是藏在深山等人识的“原生态产品”。
换个角度,为钱当编剧,作家们感到纠结,也在预料之中。一则,为钱做编剧,不免丧失从事文学创作的单纯宁静,“鸟儿的翅膀系上黄金,就不能高飞”;二则,从作家纠结可以读出知识分子对道义、良知坚守的执著与割舍的痛苦,他们迫于生活重负,为了改善自身以及家庭生活质量,暂时或者永久告别严肃文学创作,断然不会像“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那样轻松潇洒。
笔者认为,作家们大可不必纠结,更不必将为钱当编剧看作“羞辱”。毕竟,当经济状况好转,再回过头来创作文学作品也不失为明智选择,或许编剧生活体验还可为文学创作积累别样素材、注入新的活水。不仅如此,优秀作家做编剧,可以大大提升剧本的文化水准,从而借助电视等娱乐平台普及文化精神,岂不两全其美?
当然,文化市场也需要调控,文化职能部门应关注作家从事文学创作与写剧本收入过于悬殊的现实,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同时采取扶持政策,提高优秀文学作品的稿酬标准,改善作家的生存环境,缩小创作与编剧收入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