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创造世界。痴,是人们在劳动、工作中所持的一种精神状态。按部就班、准时作息者,通常被社会视为明白人;华而不实、玩世不恭者,则不容易让人喜欢。而痴——“痴迷”、“痴呆”、“痴傻”、“痴癫”,它带着病字旁,又常与贬义字连襟,大概说明其与病态的距离太切近了,与那个无可救药的“疯”字仅有半步之隔,让人联想到少数年轻人的痴心妄想、白日做梦,个别老者的僵化愚钝、木然呆滞。
词典界定:极度迷恋谓之痴。如果适度地用在正道上,痴不仅不让人厌恶,反而是一种难逢的精神状态,一种进取向上的人生境界。“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这类痴者为什么终竟有成呢?因为心神投入,用意专一,有耐性有恒心也有毅力,针对难题勇于攻坚,易行突破。这种开拓性、创造性的锲而不舍、滴水穿石,最后往往能够收获意想不到的丰硕果实。
事业如此,爱情上亦然。有的男儿对认准了的女性痴心追求,“执着如怨鬼,纠缠如毒蛇”,肯付出,有耐心,女方经不起缠磨而终允其求,究其实是她逐渐发觉这位“情种”有真意有定性而是个可托终身的人,这才依允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由此而结成的姻缘,多能休戚与共、相濡以沫,多长远可靠,迥异于那号一见钟情,一拍即合,一夜又翻脸离婚的露水夫妻。
痴情劳作如同耕耘播种,收获可期,但也要看在什么样的土地上耕耘,播种得播到点子上。世上百行百业,对有些事情则只能保持清醒的头脑,犯不得痴。痴于吃喝嫖赌,会导致倾家荡产;痴于市场渔利,会溺于行奸诈骗;痴于弄权受贿,终将触犯法网——在关乎名位与享受的行当里,极度与过度仅仅毛发之隔,灯红酒绿中,一旦犯痴,直如滚珠上涂油,势必滑过为人的基本准绳,甚至逾越法律的底线。
古往今来,在正当事业上能进入痴境之人是很有限的。进入之人,易忘时辰钟点,也忘记吃饭睡觉,乍然看去,这就是不合常规的病态。然而纵观历史,许多有成就、有建树者,俱是步入了痴境的角色——举世“都云作者痴”,又有谁能解读其中深味呢?相反,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见异思迁、半途而废、功亏一篑、行百里者半九十的人们,尽可以归入痴劲不足的范畴。针对聪明人视痴者废寝忘食为病态的偏见,鲁迅先生曾表述过这样的意思:聪明人太多了,便无法支撑这个世界的正常运行。
时下,各行各业市场化、功利化,精明的人在遽増,埋头苦干的老黄牛式的痴人大幅度减少,分明不是个吉祥之兆。“聪明反被聪明误”,古往今来,这可是一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经验之谈。
(作者为军旅作家、兰州军区创作室前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