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得到极大提升,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伴随着国力的增强得以大幅度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效果凸显。
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社会经济生活中也出现了诸多的矛盾和问题,如经济波动、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就业形势日益严峻、诚信缺失、食品安全令人担忧等。由于这些问题和矛盾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出现的,因此很容易使部分人把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的改革取向联系起来,把问题的产生归咎于改革,归咎于市场经济,从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表示担忧甚至怀疑。其实,科学的态度应是从改革的角度,用发展的眼光和市场经济的理念审视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首先,经济发展中的许多问题和矛盾是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表现。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逐渐从放权让利式改革转向以制度重建、结构调整为主的改革,从具有普惠意义的增益型改革阶段过渡到利益重构型改革阶段,利益重构型改革阶段是调整社会经济资源与财富分配格局的时期,当改革触及到传统体制的根本、触及到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时,矛盾和问题的出现不可避免。
其次,经济发展中的许多问题和矛盾是转型期制度真空造成的。一方面,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原有体制被打破,新的体制尚未完善,制度真空导致诚信缺失、市场秩序混乱等现象出现。另一方面,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拥有的许多权力没有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还给市场和企业,由于政府将权力带入市场,造成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机制的扭曲,也滋生了腐败的土壤。实际上,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也曾经历过这样的阶段,我们要做的是加快新体制完善的步伐,缩短转型的期限。
第三,有的问题是与市场经济俱生的。这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找到了解决办法,如自发的市场经济导致的失业、收入差距扩大等,这些可以通过再分配、社会保障制度加以解决。一种是还没有找到根治的办法,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此,我们必须接受它。
“都是市场经济惹的祸”,这是一些人经常说的话,他们可能口头上接受了市场经济,但对市场经济缺乏科学的理解和认识,没有真正树立起市场经济的观念。
用市场经济的方法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矛盾,首先要具有市场经济的理念。在我国,最常见的说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来的,是我们在改革实践中通过“摸着石头过河”找到的符合国情的经济体制。其实,这样的表述远远不够,必须强调在可供选择的经济体制(自然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中,市场经济体制是最适合社会化大生产内在要求的经济体制。
用市场经济的方法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矛盾,要求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把由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到由市场主导、政府调控的发展轨道上来。我国目前在资源配置方面,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受到了相当的限制,某种意义上属于“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资源配置方式。这种方式在特定时期对经济发展起到过积极作用,但随着政府权力的不断膨胀,极易滋生腐败,可能导致大的系统性失误。
用市场经济的方法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矛盾,要求我们尊重并相信每一个市场主体,给他们以充分的参与平等竞争的机会,尊重他们的选择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性别、不同户籍的劳动者的地位应是平等的,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地区、不同国别的企业也应是平等的,政府的责任是为他们创造平等地参与竞争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用市场经济的方法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矛盾,要求我们尽快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各种配套措施。市场经济既可以带来效率,也可以带来失业、收入差距过大等问题。选择了市场经济,就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自发调节的结果,允许失业、允许初次分配领域较大收入差距等问题的存在。承认市场经济的缺陷,不意味着坐视问题的存在而无动于衷,更不意味着要否定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虽然一直伴随着失业、分配不公等问题,但同时也找到了化解矛盾和冲突的办法——建立起一系列保障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各种配套制度。我国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出现的许多矛盾和冲突,很多是因为配套制度不完善带来的,解决的办法只能是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用市场经济的方法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矛盾,要求我们理性地对待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一直伴随着市场经济制度,二战之后,发达国家政府试图通过宏观调控熨平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没有改变周期性波动的总趋势。对此,我们应该理性看待,一方面它是问题,是市场经济的疾病,另一方面,波动本身也是对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问题的自我矫正,是市场经济的纠错机制。对于周期性的经济波动,我们须有足够的耐心和一定的承受能力。在实施反危机的措施时,要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