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3日电(记者王小润、殷泓)关系每一位旅游者切身利益的旅游法草案今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景区门票价格上涨问题,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控制上涨程序的相关规定,规定拟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论证其必要性、合理性。
草案新增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严格控制门票和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上涨,拟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论证其必要性、合理性;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为了进一步方便旅游者,保证游览安全,草案还增加规定: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景区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