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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4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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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歌赛不应取消“原生态”组

    田 青 《 光明日报 》( 2013年04月13日   09 版)

        中央电视台正在进行的第十五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取消了备受音乐界和广大民众认可的“原生态”组,我认为这么做欠妥。

        青歌赛中的“原生态”是如何产生的呢?

        进入21世纪,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概念,逐渐成为社会共识,过去以欧美为中心的一元化的文化生态,开始遭到普遍质疑。尊重不同民族的文化渊源和传承,尊重不同民族的人类历史遗产,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进“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而全面落实党的少数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文化平等发展,构建和谐的多民族大家庭,更成为我国政府和文化界、艺术界共同努力的方向。

        因此,在此之前形成的“三种唱法”,即青歌赛只有“美声”、“民族”、“通俗”三组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世界潮流。应该指出的是,在此前被声乐界使用并被群众接受的“民族唱法”概念,系指一种在借鉴西洋“美声唱法”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语言特点和审美习惯所发展出的有中国特色的新唱法,这种唱法由于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而成为我国音乐院校的正规教学模式,并培养出一大批深受民众喜爱的著名歌手。这些受过专业教育的“民族唱法”歌手在很大程度上表达了我们中华民族的集体情感,成为一段时间里我国民族声乐的主流。

        但是,“审美疲劳”的出现和“多元化”文化观念的产生,促使大众媒体必须满足不同观众的多种审美需求。而许许多多没有机会受到现代专业训练、以“口传心授”的方式自然传承了古已有之的各种民间唱法的歌手、尤其是少数民族歌手,却无法在原来的“民族”组比赛中得到好成绩。因此,用“原生态”组的形式将这样一批主要来自我国山野乡间的歌手从原来的“民族”组分出来,给这些歌手、尤其是少数民族歌手一个舞台,便成为第十二届青歌赛最大的进步和亮点。

        “原生态”组在电视上的出现带给全国电视观众的欣喜,是无法用简单的语言表述的。许多从未在主流媒体上出现过的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音乐奇葩纷纷亮相,极大地满足了广大音乐爱好者和电视观众的求知欲和审美需求。应该说,“原生态”的出现不但挽救了正苦于无法创新而走下坡路的“青歌赛”;不但推出了索朗旺姆、李怀秀、李怀福等一批来自边疆和草原的民间歌手;不但让普通城市观众知道了侗族大歌、内蒙古长调、新疆维吾尔木卡姆等等许多精彩的民族传统艺术,而且,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广度向世界展现了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丰富性和精粹性,以“可触摸”的方式向民众、尤其是我国的青少年展现了“祖国”的美丽,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绝佳方式;同时,促进了民族团结,普及了文化“多样性”的观念,促进了我国方兴未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原生态”创造了“青歌赛”最后的辉煌!

        经过三年的沉寂,在电视节目越来越“娱乐化”的形势和地方电视台各种声乐比赛处处开花的时候,尤其是面对“中国好声音”的强力挑战,央视的“青歌赛”可以说有了不小的压力。但是,假如说地方电视台可以追求收视率,可以有自己的探索的话,作为国家级电视台,却不能没有正确的文化导向。在成功经历了三届“原生态”与“民族”、“美声”、“通俗”并存之后,在没有广泛征询音乐界和广大观众的意见之前就贸然取消原生态组别,是不妥的。

        主办方估计这种做法会引起群众的质疑,因此提前发布了一个“官方答疑”。在解释“为什么取消原生态”的时候,主办方公布了四大理由:

        第一个理由是:“就唱法分类而言,所谓的‘原生态唱法’是一种各地区、各民族传统民歌的演唱方法。民族唱法本身应该包含原生态唱法的内容。”

        这完全是不尊重历史与现实的空话。今天无论在音乐界还是在民众中所讲的“民族唱法”,是在第二届“青歌赛”上开始使用的一个名称。它和其他三种唱法一样,是“约定俗成”的概念,它一出现,就是指前文所说的那样一种体现了民族声乐规范化和追求科学化的唱法,它从来就不包括今天所说的“原生态”。假如它真的“包含”,当年就不可能另立门户。近年来,许多“民族唱法”的声乐教授一再强调向民间学习的重要性,但是,他们从来也没有去取代“原生态”,他们也在努力保护“原生态”。

        第二个理由是:“本届大赛并不排斥原先所说的‘原生态唱法’选手,选手在报名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报相应的组别,青歌赛的大门对所有参赛者敞开。”

        按照这种说法,“原生态唱法”选手虽然可以报名,但怎样“根据自己的情况报相应的组别”呢?是报“美声”、还是报“民族”、“流行”呢?如果一个“原生态”歌手报了“美声”组,他(她)有一丝可能不在第一轮惨遭淘汰吗?新规则发布了一个“曲库”,提出一批必唱的“规定”歌曲,百分之百是用汉语演唱的。我们可以想象,在这样一种规则下,一个来自少数民族的民间歌手,是几乎没有参赛获胜的可能的。

        第三个理由是:“我们希望现在的“民族唱法”的青年歌手也能掌握民间音乐的演唱方式,因此设了相应的比赛环节,要求选手掌握所代表省份的民间歌曲并在比赛中演唱。”

        这一点应该说还有一点进步性。虽然鼓励接受了正规声乐训练的青年歌手向民间学习是正确的,但稍微有一定声乐知识的人都知道,目前的“民族唱法”和“原生态”中各不相同的民间唱法有很大区别,“掌握”二字,又谈何容易!

        第四个理由是:“由于原生态唱法本身具有内容复杂、唱法多样、形式丰富等特点,这种艺术形式也广为人民群众所喜爱。中央电视台相关频道的《民歌中国》栏目中就经常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原生态歌手带来的精彩表演。”

        这句话的意思是:因为“原生态”唱法很好,所以本“青歌赛”就不要了,交给其他栏目了!

        我们只能说,主办方的“四大理由”是没有说服力的。

        “原生态”问题之外,本次“青歌赛”还有两个问题令人费解:

        第一,必唱歌曲“曲库”分量不足,深浅不同。作为国家级声乐赛事,一些歌曲偏向于业余水平。其技术难度,远远达不到专业声乐赛事的要求。要知道,“青歌赛”之所以不同于其他“选秀”节目,就在于它的专业性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降低声乐的专业水平,用“抽签”方式让参赛歌手抽取“曲库”中技术要求高低迥异的歌曲来决定名次,更像“选秀”而不像专业赛事。

        第二,评委混合编队,不再分唱法,几个“超级”评委负责给三种唱法的所有歌手打分。术业有专攻是常识,评委混合编队,把具有光荣历史的国家级声乐大赛,搞成了娱乐节目。在受到媒体质疑“三大唱法不分设评委如何保证专业性与公平性”时,主办方说:“1.评委中民族、美声、通俗三大唱法的都有;2.对音乐的判断,不管是哪个岗位的音乐工作者都是有发言权的。”

        这样的回答同样缺乏说服力。试问,一个擅长流行唱法的评委,怎么能要求他熟悉西洋歌剧丰富的曲目,并保证做出准确的优劣判断呢?同样,一个“美声”的专家评委或“民族”的专家评委,怎么能保证他们掌握流行音乐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审美追求,了解时尚的迅速变化并给出合理的评判呢?至于说“对音乐的判断,不管是哪个岗位的音乐工作者都是有发言权的”观点,则有点可笑了,“发言权”不是“评判权”,比赛不是开会,难道主办方不知道“青歌赛”是一个有着悠久传统的国家级声乐赛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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