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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4月10日 星期三

    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思想强警 激发活力

    作者:丁国强 《光明日报》( 2013年04月10日 15版)

        警务现代化,本质上是人的现代化。实施“思想强警”,提高警察的理性思维能力,不但可以提高警务工作的科学含量和专业化水平,也可以使人民警察的思想得到解放,信念得到加强,个性得到发展,素质得到完善,主体性得到发挥,使公安工作从经验层面上升到理性层面,从惯性层面上升到机制层面,不断激发公安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夯实平安中国建设的精神根基。

     

        一要提高警察的政治思想力。警察权力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公安机关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只有具备高超的政治智慧才能从容应对。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增多,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既要着眼大局,又要以人为本;既要注重维护社会秩序,又要注重利益协调。只有立足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公安机关的执法才能够最大限度消除阻力。公安民警要善于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科学方法分析问题,具有宏观视野,运用战略思维,将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与讲究执法方式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要提高警察的法律思想力。在法治社会里,一切社会治理手段,终将归为法律手段。法律是一种理性力量。警务活动说到底是一种法律实践活动,公安民警只有掌握法律的原理和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标准执法,才能保证权力行使的准确性、合法性,防止“选择性执法”,真正做到对法律负责。理性执法必须要恪守谦抑原则,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执法成本与执法效益相平衡,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一致,个案公正与社会正义相一致。

     

        三要提高警察的社会思想力。法治是多种社会力量交互作用的产物。当今中国社会呈现信息化、民主化、多元化特点,社会主体和社会要素高度流动,社会形态和社会心态复杂多变,各种社会矛盾叠加,各种利益诉求交织,公共安全风险结构更加错综,风险传导更加隐蔽,对公安机关前瞻性、敏感性、协调性的要求更高。公安机关担负着相当一部分社会管理任务,思想观念要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工作方式要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工作空间要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并重;要科学设定警务目标,制定合理方案,进行路径分析,理顺社会关系,形成社会管理的合力。

     

        四要提高警察的人文思想力。人文理性是崇尚和尊重人的情感、尊严、生命、价值的精神。公安执法活动的价值在于维护社会安宁、增进人民幸福。警察必须关注人的存在、人的尊严、人的需要,通过提供公平正义的公共服务体现人文关怀。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要认真权衡羁押的必要性,会同社会力量加强教育感化挽救,从源头上防范重新犯罪。善于与群众沟通交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中做好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与服务等工作。依靠民力,不断提高公共安全的群众参与率。同时,要加强警察自身修养锻炼,仪表、言谈、举止都体现职业特点和文化内涵,增强人民群众对警察文化的认同。

     

        五要提高警察的道德思想力。康德认为,人类之所以有道德,是因为理性能够给人类制定行为规则,从而不会只受欲望的控制。警察要准确把握自己的职能定位和权力边界,坚持职权法定,诚心接受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人民警察要把忠诚履职作为职业准则,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自律意识,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将清正廉洁作为修身立德之本,顶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

     

        警察不仅是社会平安的守护者,也是社会理性的守护者。警察的执法活动是一种理性活动,警察只有将理性思考贯穿于警务活动全过程,才能在复杂多变的情况下依法行使手中权力,才能提高执法公信力。随着时代的发展,思想文化交流、交锋更加频繁,提高公安队伍的思想力,关系到传统警务模式在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创造性转化,关系到公安队伍软实力的提升。

     

        (作者单位:公安部十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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