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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4月10日 星期三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让平安建设成为民心工程

    作者:杜家毫 《光明日报》( 2013年04月10日 15版)
    杜家毫

        自黑龙江开展“平安龙江”建设以来,平安建设越来越深入百姓生活,越来越受到群众拥护,“平安龙江”建设正在成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人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

     

    建设平安文化

     

        从平安建设的实践看,平安体现了群众“平安是福”的价值追求,有着历史文化的传承意义,平安建设就是要契合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建设,按照“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进一步营造氛围和环境,动员好、组织好、依靠好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平安建设中来,建设“平安成果人人共享,平安建设人人参与”的新时期平安文化,这是平安建设深化发展的不竭动力。

     

        建设平安文化要发挥群团等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管理优势,加强组织自身创新,完善其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赋予群团组织更多的工作资源和条件,使他们有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的服务。建设平安文化要大力培育“平安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有利资源,通过志愿服务,在人民群众中组织开展调和矛盾、化解纠纷、帮教帮扶、教育挽救、邻里守护、传递信息等活动,不断提高平安建设的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完善平安机制

     

        要回应、关切、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社会问题。要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必须加快建设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回应群众对平安建设的需求,要敢于正视,不回避矛盾,尤其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稳定、公共安全领域中,要抓住突出问题,坚持开展“三项排查整治”活动,健全完善源头预防社会矛盾工作机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

     

        要严格落实公共安全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以及环保、交通、防火等的安全监管,防止危害民生的公共安全事故发生。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和完善法律法规建设,达到整治一项巩固一项,实现长治久安。要进一步完善民生制度安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民生改善有制度、机制保障。

     

    强化平安根基

     

        强化基础,用“积小安”实现“大平安”。深化平安建设要树立大平安观念,不断实现积小安为大安。要逐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坚持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加大对农村、老少边穷等困难地区和城乡困难群体的转移支付、公共财政投入、援助帮扶力度,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区域间均衡配置,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服务差距。

     

        依托街道(乡镇)和社区,整合基层人口、劳动、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等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搭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要整合综治、维稳、信访、公安、司法等相关资源和力量,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的一体化大综治维稳工作格局,构建起覆盖城乡社区的“四级”平安建设网络,向居民群众、驻区单位提供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等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要预防为先,着力构筑立体化防范体系。预防为先就是采取釜底抽薪的方式加强源头治理,要通过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节机制,力争在政策源头、法制源头、基层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要求,不断创新基层群防群治工作新形式,进一步推进警务进社区、进村(屯),推行“群众选警长”的经验,完善以公安民警为骨干,以保安员和专职治安员为主要力量,以志愿者和义务联防员为辅助力量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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