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的主流环境观念与联邦政府的环境政策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关联性。对这种关联性进行研究,既有助于认识环境观念对于政府政策的引导作用,又能对前者之于后者实施效果的影响作出正确评价。
首批到达北美洲的殖民者在把欧洲的文化和生活方式移植到新大陆的同时,也带来了欧洲人传统的自然观念。虽然在西方文化中并不乏生态智慧的种子,但遗憾的是,随着西方社会的演进,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倡导人与自然对立的自然观。而且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和扩张,这种人与自然对立的观念发展成为近代绝对的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它忽视自然和人类的共同性,单纯夸大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鼓吹对大自然进行征服。
在这种以征服自然为主要特征的自然观念指导下,美国联邦政府对于本国的自然资源采取了不计环境代价的开发和利用政策。当时政府的首要目标是鼓励对西部进行农业开发,因而,从1785年的《西北法令》到1862年《宅地法》,各级政府出台了上千部土地法令,其主要思想就是尽快把土地转入耕种者手中,如果卖不出去,就免费赠送。受当时流行的农本主义思潮的影响,鼓励农业发展被作为美国联邦政府的最高目标,其他一切行业都要为农业让路。因此,在19世纪后期资源保护运动到来之前,联邦政府对矿产、森林和草地等资源的使用和分配并没有出台系统的规划政策,而是把土地分配中的先占权原则应用到这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中,允许国民根据“先到先得”的森林法则对本国的森林和矿产资源进行自由占领和开发利用。
美国联邦政府以鼓励定居为主要目的的土地分配政策和以先占权为特色的资源利用政策在最大程度上调动人们开发本国自然资源的积极性的同时,也把个人的贪欲充分释放出来,从而导致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从1650年到1850年,美国人及其先祖共清理了46万平方英里的森林,1850年—1910年间又清理了80万平方英里。结果到1920年,美国东北部和中西部已经失去96%的原始森林。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总数量达到50亿只的北美旅鸽在1914年因美国人的捕杀而在地球上灭绝。
面对现代化过程中所出现的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美国社会的主流环境观念逐渐发生转变,以“征服自然”为特征的环境伦理遭到批判。到19世纪末,在美国上层中赞美自然已经成为时尚。以亨利·梭罗、乔治·帕金斯·马什和约翰·缪尔为首的一批环境智者成为民间倡导环境保护的先驱。早在1864年,乔治·帕金斯·马什在其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名著《人与自然》中,就批判道:“地球仅仅是给予了人类使用,不是消耗,更不是肆无忌惮地浪费的权利,人类把这一点遗忘的太久了。”
与此同时,以著名林学家伯纳德·费诺、吉福德·平肖和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为首的一批政治家也认识到了美国现代化过程中所出现的严重环境问题,倡导进行资源保护。结果,在民间保护力量和联邦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联邦政府领导发动了轰轰烈烈的资源保护运动。它标志着美国政府抛弃了建国以来所推行的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单一目标的放任自流的资源和环境政策,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进行合理规划和保护,从而确立了美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框架。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来自各个领域的保护主义者都感到美国资源过快消耗和浪费的威胁,认识到了实行保护的必要性,但在如何保护,尤其是保护的目的和手段上却存在着明显的分歧,出现了以约翰·缪尔为首的自然保护主义派和以吉福德·平肖为首的功利主义的资源保护派之间的斗争。吉福德·平肖属于“明智地保护,明智地利用”一派,他声称:“保护意味着在最长的时间内给最大多数人以最大限度的好处。”平肖主持创建了美国林业局,并把他的资源保护观念贯彻到美国的林业保护之中。缪尔则继承了梭罗等人的浪漫主义和超验主义传统。1892年,他倡导建立了著名的保护主义组织“塞拉俱乐部”。对缪尔来说,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大自然的原始之美,因为大自然有其自身的价值,保护并不需要带任何功利目的。
20世纪初期围绕着修建赫奇赫奇大坝而展开的争论可以说是以缪尔为代表的自然保护主义理论和以平肖为代表的资源保护主义理念的一次交锋。赫奇赫奇峡谷是约塞米蒂国家公园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旧金山希望在此峡谷修建大坝储水以满足该市日益发展的用水需求,缪尔等自然保护主义者反对以破坏公园的美丽为代价来谋求经济利益,并为此在全国范围内发动了保护赫奇赫奇峡谷的宣传运动。但结果还是平肖等人的主张占据了上风,美国政府在1913年底批准了修建赫奇赫奇大坝的法案。对于资源保护主义者来说,赫奇赫奇大坝是进步主义时期保护理念的完美展现。而对自然保护主义者来说,它则是一个永远不能忘记的失败。
在20世纪上半期美国虽然逐渐完善了环境保护的基本体系,但由于当时占据主流的是以维护人类的持续利益、而不是尊重大自然的自身价值为目标的资源保护主义理念,因而保护的效果并不尽人意,甚至出现了一些以保护为名的破坏行为。以阿尔多·利奥波德为代表的一批有远见的生态学家逐渐对功利主义保护原则产生了怀疑。利奥波德在借鉴了亨利·梭罗和约翰·缪尔思想的基础上,创造了著名的土地伦理学,真正从生态中心主义的角度考察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利奥波德提出了土地伦理学的判断标准:“当一个事物有助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的时候,它就是正确的,当它走向反面时,就是错误的。”这一生态中心主义的评价标准既摆脱了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以人类的好恶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的偏颇,又能避免后来极端生物中心主义者所陷入的不能自圆其说的困境。
像缪尔一样,利奥波德的理论由于大大超前于时代而在当时并没有被主流社会所接受。直到1962年,现代环境运动的先驱蕾切尔·卡逊女士的《寂静的春天》引发了席卷全球的环境主义运动以后,生态中心主义的原则才被美国政府所借鉴,美国国会在1964年通过了著名的《荒野法》,对原本被认为对人类没有经济价值的荒野进行立法保护。它标志着美国政府逐渐放弃以维护人类的眼前利益为宗旨的保护原则,一定程度上认可了以荒野为代表的大自然的内在价值,维护地球的生态多样性而不仅仅是人类的好恶成为环境保护的指导方针。(作者单位: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