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产业化之路,为何这样难”》在3月22日本报5版刊登后,来自北京、上海、武汉等地的专家学者及相关机构权威人士,纷纷发表看法,认为郭龙云的遭遇绝非个案,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思考。
专利转化难的两个重要原因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专利法律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部主任徐新明,从本报上看了郭龙云的经历后说,专利转化难有两个重要原因,一个是专利转化市场中的混乱,另一个是专利持有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专利持有人,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一些专利转化机构和个人,一来较为容易相信熟人,二来甚至觉得聘请律师会影响彼此的“感情”,从而为后面的法律纠纷埋下了隐患。
徐新明提醒,最好一开始就咨询、聘请律师。他指出,事实上,前期聘请律师的费用比法律纠纷发生后的费用要低得多。
专利转化中应与对方形成利益共同体
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副秘书长陈之进和他的同事在经手了成百上千个转化项目后,逐渐认识到了专利转化中政府和企业负有的责任。不论是政府支持转化也好,还是企业投资转化也罢,这种带有风险性的支持和投资,投入方都希望风险越低越好,如果风险太高就不投资不支持了。陈之进举了一个例子:有一个项目,前期得到的支持很大,前景比较明朗,但后来,相关机构负责人变换后,新负责人就不愿意支持了。结果,专利人变成了债务人,四处躲债。在政府支持这一方面,他认为国外的经验值得借鉴,国外的专利产品,不少是政府部门首先试用、使用,待成为成熟商品后,再走向市场。
陈之进说:“专利转化中,很难与对方形成利益共同体,都只看到自己的利益。”他认为,人与人相处上存在的问题,某种程度上,是专利转化难的一个根源。
非企业专利发明人要具备企业家精神
中国发明家协会首席专家邹定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专利产业化难题,不是我国特有的问题,而是一个世界性难题。
邹定国说,直到2009年,我国专利申请的主体才转变为企业,长期以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甚至民间人士,是专利申请和持有的大户。他认为专利不应该成为专利持有人身份的象征、评职称的硬通货、政府奖励的对象,这些会导致专利偏离其经济价值的基本方向。
具有市场价值的专利,为何会出现转化难?邹定国认为,发明人、特别是非职务发明人,一定要认识到发明跟产业化是两个不同的事情。在科技成果产业化线路图中,专利技术只是一个源头,处于无形资产阶段,需要在产业化进程中不断增值。先是专利转化为产品,需要中试;后是产品成为商品,要靠营销,要讲究商业模式。而在这一系列过程中,需要的是企业家精神。根据个人经历,邹定国觉得非企业专利发明人60%以上不具备企业家精神,这其中就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民间发明人。企业家精神中很重要的一个就是合作精神,而有些专利发明人,不懂得如何与人合作,甚至不愿意和人合作,一出现问题就认为是市场、政府、企业中的“潜规则”作怪,不懂得正常的变通。
(本报记者 唐湘岳 本报通讯员 纪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