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政党来说,立场决定方向、立场决定路线、立场决定命运。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一切为了人民、一切相信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立场,也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最具决定性意义的基本要求。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的那天起,就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和世界观写进了自己的旗帜。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那就是:历史是人民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战无不胜、所向无敌的真正的英雄。这就决定了我们在推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伟大实践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尊重、捍卫和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否则,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离,也是对我们党的性质的背叛。
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我们党的力量在人民、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政治立场都不能变,变了就要被人民群众所唾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不能忘,忘了就会失去执政的合法性、合理性;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坚信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的观点都不能丢,丢了就要出毛病、犯错误、遭失败。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既是个理论问题,又是个实践问题,从当前情况看,主要是实践问题。在实践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结合:要自觉地把尊重规律与尊重人民群众的意志、意愿和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树立起尊重人民群众的意志、愿望和要求就是尊重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理念,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自觉地把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与坚持以人为本、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谋幸福有机地结合起来,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全体人民,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宽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正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要自觉地把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与捍卫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民主程序、拓宽民主渠道,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依法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要自觉地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我们党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认真践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都能为老百姓一心一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都能坚决地同侵害群众利益的消极腐败行为作斗争;要自觉地把带领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作风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拜人民群众为老师,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坚决克服和抵制违背规律的主观主义、漠视群众的官僚主义、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脱离群众的享乐主义、自私自利的极端个人主义;要自觉地把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同尊重人民群众的最终裁决权有机地结合起来,无论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还是执行路线方针政策,都要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为出发点和归宿,群众高兴的、满意的、赞成的、答应的我们就积极去做,否则就坚决不做。即使我们的决策方案和想法是完全正确的,但在人民群众没有觉悟接受之前,也不要忙于出台、强力推行。
总的看,我们党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问题上立场是坚定的,态度是鲜明的。但这些年来,也确有一些党员干部自觉不自觉地成了历史唯心主义的俘虏,站到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去了。他们中,有的热衷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意剥夺或践踏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有的把自己看成是诸葛亮,把群众看成是阿斗,主观主义盛行;有的不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是鱼肉乡里、搜刮百姓,一个任期下来,老百姓的生活状况没有多大改善,自己却富得流油;有的不是把人民群众看作是自己的服务对象,而是把他们当成自己可以任意驱使的工具,动不动就说现在的老百姓不好管了、不听话了,甚至对所谓“不听话”的群众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有的想问题、做事情只看领导的眼色,不看群众的脸色;有的不是同普通群众交朋友,同基层干部交朋友,同英雄模范交朋友,同专家学者交朋友,而是趋炎附势、媚权阿贵,严重脱离群众。当前,群众意见最大、最集中的就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傍大款”。有些党员干部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在困难群众那里见不到他们的身影,在大款的酒桌上却经常看到他们吆五喝六;普通群众那里有什么困难他们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大款”那里有什么事情他们跑前跑后,忙得不亦乐乎;在老百姓面前他们盛气凌人、不可一世,在“大款”面前却卑躬屈膝、摇尾乞怜。以上这些现象,虽然发生在极少数党员干部的身上,但对我们党的形象和事业造成的伤害是致命的,任其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离不开必要的制度保障。要把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各项民主权利真正落到实处,要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自觉地尊重、捍卫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改进和完善现行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机制。政治体制改革情况复杂,千头万绪,必须把着力点放在最关键、最紧迫、群众最关心的环节上。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当前情况看,人民群众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关注、要求最迫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是正确处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尊重人民群众选择公仆的权利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让人民群众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升降去留有更多更实的知情权、发言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谁决定领导干部的命运,领导干部就对谁负责,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下,一些领导干部只是在口头上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而在现实生活中根本没有把人民群众放在眼里。他们想问题、做事情只知道对上负责,不知道对下负责,上级喜欢什么,就说什么、做什么,随之而来的就是迎来送往屡禁不止、虚夸谎报屡禁不止、跑官要官屡禁不止。目前,这已经成为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的重要原因,必须尽快加以克服。可以预见,一旦各级领导干部的命运真正掌握在人民群众的手里,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就会得到切实的尊重,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作者系辽宁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