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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31日 星期四

    究竟还有多少“房姐”“房妹”?舆情观察员 李 可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31日 14版)

        究竟还有多少“房姐”“房妹”?舆情观察员 李 可

        进入2013年的这一个月来,陕西“房姐”、河南“房妹”事件持续发酵,引来网友不依不饶地声讨,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一方面是“房姐”、“房妹”等“房氏”家族众多房产来路不明,让人质疑;另一方面是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房氏”家族拥有巨额房产,让许多大城市里的年轻人望房兴叹,只能辛辛苦苦省吃俭用当“房奴”,生活压力很重。“房姐”“房妹”们,让“房奴”们情何以堪?

        “凭什么”?“为什么”?这种质疑弥散在人们的关注与讨论中。从去年的“房叔”“房婶”到今年初的“房姐”“房妹”,公众敏感的神经一次次被撩拨,那种强烈的被剥夺感可想而知。人们不禁要问:还有多少“房姐”“房妹”不为人知?

        据调查,“房妹”几套房产的买卖行为均发生在其父——原郑州市二七区原房管局局长翟振峰任内。而在北京拥有多套房产的龚爱爱,是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可以说,她们名下房产无不是权力作祟的结果。

        “近水楼台先得月”,一些利欲熏心的当权者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力,挖空心思聚集房产、攫取财富,靠权力自肥,让人痛心疾首。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这种靠权力收敛财富的行径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冲击着人们本已绷紧的神经,这些问题必须严查,给公众一个交代。

        运用权力追逐个人私利,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因素。防止权力变异,是消除和减少“房姐”“房妹”现象的根本所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习近平总书记1月22日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房姐”“房妹”多房产事件,看似是“苍蝇”,而其背后更藏有“老虎”,对这种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要“零容忍”。

        “老虎”、“苍蝇”一起打,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使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营造以正祛邪的良好社会氛围,弘扬社会公平正义。有关部门要将这些“房腐”事情作为典型案例,顺着这条线索清查个人财产,作为惩治腐败的一种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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