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30日电 记者刘彬今天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去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举报中心通过举报电话12390、010-65212870/2787和中国扫黄打非网(www.shdf.gov.cn)共受理群众举报10万余起,并按照相关规定,向70名举报人颁发了奖金。其中,河南周口“5·07非法印刷案”举报人获得最高奖金11万元,山西太原“10·13非法教辅图书案”举报人获得奖金3.2万元。
据悉,2011年4月29日,一举报者向联合举报中心举报,反映周口市商水县有8家个体印刷厂长期大量非法印刷各类图书,并向全国各地发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立即派员赴商水县暗访,摸清了这些印刷厂的准确位置。随后,联合河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指挥公安、工商、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部门派出执法人员150余名,对商水县城2公里范围内的10余家印刷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盗版成品图书190种116万多册、半成品图书90种118万余册,散页500余万张、PS版6000余张,各种印刷机器设备93台。2011年6月至10月,商水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先后判处11名涉案人3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2012年2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向举报人发放了举报奖励金11万元。
2011年10月9日,另一举报者向联合举报中心举报,反映太原市的王某某长年在太原、北京两地从事盗版教辅图书和盗版工具书的批销业务。10月13日,山西、北京两地采取统一行动,在太原市捣毁3个盗版图书库房,收缴盗版图书513种31万册,码洋516万余元;在北京市捣毁1个盗版图书库房,收缴盗版图书1.8万册。2012年6月25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5万元。2012年2月,举报人获得了3.2万元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