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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29日 星期二

    “最低消费”背后的玄机

    ——京城餐饮业“最低消费”现象调查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29日 05版)
    日前,北京10家连锁餐饮企业实施分餐制,749个门店都将起售半份菜、小份菜和热菜拼盘,价格以“半份半价,小份适价”为原则。洪煜/CFP

        “最低消费”现象由来已久,10年前媒体和消费者就曾热烈地讨论过它的利弊。时过境迁,人们似乎已习惯于“被”最低消费,坦然接受了这种“霸王条款”的不公平。近日,记者再次调查“最低消费”的种种“见怪不怪”的现状,发现“最低消费”已在异化,推高了“畸形消费”,助长了奢靡之风。

     

    老话题新现象:“最低消费”越来越高

     

        10年后的今天,“最低消费”已经相当于原来的几倍乃至十几倍。

     

        记者发现,“最低消费”这个“老话题”眼下又有了“新现象”,一些以“会所”和“俱乐部”为名的包间,把“最低消费”推高到了一万元以上的“新高”。

     

        一万元的“最低消费”到顶了吗?没有最高,只有更高。媒体曾曝出某“内地第一明星会所”一个四合院一天最低消费18万元,令人瞠目结舌。18万元究竟能消费什么、谁去消费?给了读者无限想象,也让人们议论纷纷。不管是一个炒作“噱头”,还是一个品牌“宣传”,这个会所已向社会传达一个信息——“这里是高消费场所,没钱甭来”,“到这里来消费倍儿有钱、倍儿有面子”。

     

        像上述会所一样,“最低消费”穿上了“文化”的外衣,捆绑成所谓的“文化大餐”,这在北京已成为高消费的新“名头”和新时尚——一边看表演、一边吃饭,一个人的最低消费在600元左右。在京城有一去处更堪称“顶级”,看戏加吃饭,一个人“最低消费”分为780元、980元、1980元等几档。

     

        商家为了给“最低消费”一个高价的理由,还绞尽脑汁制造节日商机。记者曾调查过2010年北京圣诞消费市场,四星级以上的酒店,圣诞宴平均价格在2000元/人左右,有明星加盟的演出票更创出“天价”:有一个明星领衔的圣诞夜宴从2980元起,最贵的票价5980元,加上15%的服务费,吃一场圣诞晚宴要花上6800元;有的最高票价更是飙到8800元。

     

    小现象大问题:“最低消费”助长奢靡

     

        “最低消费”为什么逐日推高?商家振振有词:首先,人们收入水平提高、物价成本上涨,“最低消费”肯定应上涨;其次,餐饮业租金高、装修贵,人力成本高,“最低消费”也不得不高。

     

        这样的理由听起来“理所应当”,也似乎很符合价值规律。于是,记者到一些会所看个究竟:果然装修高档气派。一家俱乐部的经理介绍说,家具、厨具、装饰材料等都是“国际品牌”,就连卫生间的马桶也是美国科勒、日本TOTO等名品牌。再加上老板有些文化“追求”,指定的专门设计师设计、装点上艺术品,营造温馨、私密的环境氛围,自然造价不菲。

     

        在京城餐饮业,装修花费几十万元已是“小菜”,几千万元才算有“品位”。有的6000平方米的装修费花了好几亿元,仅一个百乐水晶灯就花费500万元,10个酒杯就价值3万元……穷极奢华,是“曼妙的宝库”更是“奢华的殿堂”。

     

        再看看人工成本,所谓“楚王好细腰”,“最低消费”也推高了服务员的“身高”:“最低消费”700元的餐厅迎宾小姐不仅都要有1米7的身高,还要气质俱佳。高档餐厅的服务员和楼面经理都要求训练有素,有的要按“空姐”和“模特”的标准打造,还要能为客人敬酒,能和客人联络感情争取“回头客”。

     

    潜规则明治理:“最低消费”标本兼治

     

        明知“最低消费”畸形还有人去消费,就算“最低消费”节节攀高,依然有需求去“追高”,不能只怪商家精明,还要看谁在享用“最低消费”。

     

        一个多年从事餐饮的楼面经理向记者道破“最低消费”的“潜规则”:普通老百姓花自己的钱,肯定舍不得这样“大手大脚”。离谱的“最低消费”至少有两种情况,一是花公款,也就不心疼不在意了;二是老板花自己的钱,可老板为什么要去花这个钱、为谁花这个钱,又是请谁在吃饭?这也值得深究。这当中,不排除有人想营造“钱权”交易的机会。这实在值得深思。

     

        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低估这种畸形的“最低消费”现象的“辐射力”。令人担忧的是,这种畸形的“最低消费”现象在潜移默化中腐蚀着社会,在渲染奢靡中诱发着一种畸形的消费观念和形态,并进而形成一种以炫耀奢华为荣的价值判断标准——“最低消费”的高低成为判定是否对客人尊重、主人是否有地位的标志。

     

        从现象上说,治理“最低消费”,餐饮业要自律,不去推动高消费,不去助长浪费,要注重节俭和消费的可持续发展。相关执法部门也要加强管理、杜绝不作为现象,主动纠正畸形消费。

     

        从“治本”上说,要将公款消费制度化、透明化,约束“大手脚”的浪费现象。更为重要的是,限制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样,让追捧官员成为徒劳,让花大价钱去“联络感情”成为“零回报”的行为。进而,要让全社会看到浪费和奢靡的后果,倡导一种健康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本报记者 张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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