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唯物史观基本关系范畴的文化
“文化”在古今中外都有字据考究。古代欧洲重视对“人”的思考,最终确立的“culture”是一个可以包罗人类社会万象的集体名词。古代中国重视对“治”的思考,将“文化”作为相对于武力而言的统治手段,意为“以文化天下”。
中国共产党将“文化”的概念延伸到社会结构关系范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文化进行了社会结构的定位。认为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要建设一个新社会,就要建设新文化。文化建设,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精神法宝。
把文化作为唯物史观基本关系范畴的延伸,即作为社会发展的基本结构要素,是中国文化现代化的认识基础和逻辑起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就是以精神文明为价值导向,从而不断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建设等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自觉社会实践活动。
作为主体人真理性认识总和的文化
文化作为社会结构要素,是理解政治、经济兴衰,分析、解读社会性状的重要视角和单位。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本质和价值是什么?对这一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探索和实践过程。
毛泽东在界定观念文化概念时引用过马克思的两句话:“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他强调,这是“正确地解决意识和存在关系问题的科学的规定”,“我们讨论中国文化问题,不能忘记这个基本观点”。这说明文化的本质是产生于实践又反作用于实践、检验于实践的东西,需要从哲学上获得阐释。
马克思恩格斯揭示自然、社会和思维一般规律使用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实践认识关系范式,相应地使用了物质与意识这对最基本的关系范畴。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应该产生于主体人通过实践改造客体获得的认识即意识范畴之中。但其本质,不是一般的意识的总和,而是趋近于真理性价值的认识总和。
毛泽东强调了文化的科学性与人民性相统一:一是主张实事求是和客观真理,反对一切封建迷信;二是主张为人民群众服务,用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检验文化的真理性。只有千百万人民的社会实践,才是生成文化并检验文化真理性的尺度。
获得真理性、科学性的认识主要体现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这两种文化形态上。毛泽东指出,“人们为着要在自然界里得到自由,就要用自然科学来了解自然,克服自然和改造自然,从自然里得到自由。”同样,“人们为着要在社会上得到自由,就要用社会科学来了解社会,改造社会,进行社会革命。”
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要大力支持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原创性研究。
作为社会文明发展自觉方式的文化
文化自觉是中国共产党应有的文化品质。它不是教条主义地照抄照搬任何外来思想文化,也不是被动地直观地反映客体的外在现象,而是通过领导广大人民参与社会实践能动地革命地反映客体的内在规律。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发展,学者开始以文化、文明、价值为单位来区分不同区域。近20年来,带有“文化”和“文明”字眼的著作纷纷出版。但很难找到对“什么是文化,文化怎么样,如何建设文化”这个基本问题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更未形成当代的文化理论体系。
在我们的主流语境中,文明代称特定民族、国家的人民从历史到现在创造的、可以继续作为该民族、国家存在和发展基础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文化侧重于代称精神文明成果,文化活动强调通过前瞻性、自觉性的社会实践改造客体获得更新的真理性认识,反过来促进已有文明成果的创新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范畴,不是把它作为既成事实的代名词,而是把它视作主体人促进社会文明发展的自觉的实践活动,因而赋予了文化更多的积极价值和意义。
毛泽东认为只有建设“新文化”才能告别“不文明的时代”,才能有“文明先进的中国”。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本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江泽民指出,“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胡锦涛强调,“发展各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都要坚持正确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努力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
实施文化强国战略,就是按照文化的本质和价值要求,促进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互动发展。文化应当理解为社会文明发展的自觉方式。
余论:文化行为是道德和法律倡导的行为
文化作为结果,在本质上是主体人通过实践改造客体获得的真理性认识的总和,在外延上还表现为精神、理想、信念、道德、伦理、价值、规范、知识等观念形态。文化作为行为,就是主体人为获得真理性认识而进行的自觉实践活动,在外延上还表现为创造和传播精神、理想、信念、道德、伦理、价值、规范、知识等观念形态的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建设等。简言之:文化的本质是真理性认识和基于真理性认识的人类性价值倡导。这个本质尊重了文化价值、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以及人们对于文化多样的选择性权利。
在我国,文化行为是符合现行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还有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要依法禁限“反文化(anti-culture)”的制作和传播。它是对那些通过网络、报刊、广播、影视、声讯、书籍等载体传播的、危害文化本质和价值从而造成人性异化、价值扭曲的内容的总称。
文化是个多元、多维解释的概念,国际公约中的“文化”具有共享性。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将文化的繁荣作为发展的最高目标。中国政府积极倡导用“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坚决反对把自己的文化价值强加给其他民族和国家的文化霸权主义,也不支持以自我为中心、盲目排斥一切外来文化的文化部落主义。(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文为中央高校青年专项课题“科学文化观”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