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视剧《楚汉传奇》正在几大卫视播出,在观众质疑其“台词白化”、“细节悖史”、“情节琼瑶化”、“人物穿越”等的同时,也传出编剧汪海林对导演高希希乱改剧本的指责;而电影《白鹿原》的剧本争议似乎现在还没有定论。抛开这些细节不说,但就时下影视剧导演将自己的导演之作署名“XX作品”,而不是“XX导演作品”,即饱含着对编剧的漠视和极不尊重。
俗话说“剧本剧本,一剧之本”,好的剧本是作品成功的基础。但随着商业化的甚嚣尘上,某些大牌导演便将编剧置之一旁,堂而皇之地标明“XX作品”,最初是影视导演如此,如今连舞台剧导演也如法炮制。特别是面对年轻的不知名的编剧,有的导演随意乱改,不仅改变了剧本原先的结构与线索,而且改变了人物的命运,致使剧作前后矛盾,细节漏洞百出,甚至出现常识性的错误而贻笑大方。还有的导演将剧本改得一塌糊涂不说,更要将自己也置于编剧之列,让年轻的编剧们敢怒而不敢言。
诚然,剧本乃一度创作,一部成功的作品离不开导演的二度创作。但没有剧本的基础,二度创作再花哨也无法掩饰作品的苍白,也就算不上成功之作。而且导演在二度创作时,也需尊重编剧的劳动,不能随意乱改,如果改得面目全非,那还不如另起炉灶,自己动手写剧本。著名戏剧导演田沁馨,其导演作品基本上都是自己创作剧本,所以她可以理直气壮地在其作品的海报上标明“田沁馨作品”。再如知名实验导演孟京辉,其作品多是由夫人廖一梅主笔,署名“孟京辉作品”好像是人家的家事,只要夫人无异议,旁人无权说三道四。应当承认,导演中心制有其合理性,导演对剧作的二次处理也在其艺术职责的范畴之内。但时下许多大牌导演自恃自己在圈内的影响力和市场号召力,无视编剧,实乃自我膨胀,亟须反省和改正。
鉴于影视剧编剧与导演的矛盾,也有法律工作者提议,导演是否可以无限度地修改编剧的本子,与编剧是否授权有关,如果编剧没有明确授权对方可以随意修改自己的本子,那么著作权法的规定中有一条就是“保护作品完整权”,导演无权随意修改编剧的作品,更不能将自己也置于编剧之列。这些都需在合同中明确,仅有口头约定是不行的。
也有人说,时下影视尤其是电影烂片太多,与导演不尊重编剧随意乱改剧本有关联。名导演无视编剧,署名“XX作品”引人反感。而这一弊端,如今又蔓延到了舞台上,这不仅伤害了年轻编剧们的创作积极性,而且也对当下的“剧本荒”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对于艺术发展极其有害。望有关导演能够三思,不要让人质疑:这是你自己的作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