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保定市为了进一步拓宽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减轻信访人访累,维护其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公信力,保定市实施了信访代理制度细则。
“没想到,我反映给保定涉法涉诉接访中心的问题很快解决了,保定市检察院朱庆昌处长和涞水县检察院孟国平检察长都找过我,我的事就是他们给办好的。”保定涞水县的晋红霞高兴地对该市代理信访室前来回访的人说。
晋红霞是犯罪嫌疑人杨某的妻子。2011年10月间,杨某与同村的晋某因琐事口角、动手,经鉴定晋某被打成轻伤。涞水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杨某。杨某不服,其妻晋红霞到河北省涉法涉诉接访中心上访。省“中心”将此案交办保定市涉法涉诉接访中心。市“中心”启动信访代理程序,向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下达了《信访代理通知书》,要求该院根据案件性质和职能分工,确定信访代理督办人和代理承办人。很快,该市检察院确定了副检察长赵大明和侦监处长朱庆昌为信访代理督办人和代理承办人。朱庆昌带领侦监处干警多次到涞水反映信访人晋红霞的诉求,与涞水县检察院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三个月后,被害人晋某与杨某经协商,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协议:杨某一次性赔偿晋某医药费等损失共80万元;晋某自愿放弃对杨某违法犯罪的追究权利;杨某、晋红霞自愿放弃对遗失金项链及耳膜穿孔追查的权利。晋某向当地公安机关递交撤回控告申请书。涞水县公安局对杨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该局以“杨某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且双方已达成和解”为据,做出撤销案件决定书。随后,杨某夫妇也自愿表示不再上访。
像这样通过信访代理解决上访问题的案例还很多。满城县农民葛文明满意地对记者说:“市里不仅有信访代理,村里还设了代理点,好多事不用出村就能办,我户口的资料给了代理员,办好后给我送到家中,省了好多事。”
在河北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指导下,保定出台了《信访代理制度(试行)》规定,凡是经过甄别确定为涉法涉诉信访的案件全部纳入代理范围,案件一经代理,不需上访人往返奔波,一律按“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责任时限”要求,由信访代理办公室甄别交办、信访代理人全程督办、相关单位具体承办,直到案件彻底解决。该制度自实施以来,保定市共确立信访代理案件154件,已结案133件。在已结案件中,至今无一例重复访发生。
保定涉法涉诉接访中心主任刘光对记者说:“我们全力以赴,对信访群众做到了不欠法律账,不欠经济账,不欠感情账和法律问题解决到位,过错责任追究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本报记者 任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