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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19日 星期三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作者:莫津津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19日 02版)

        “是最精彩的,也是最嘈杂的……”这样形容互联网,是不少人的同感。互联网作为一个崭新的平台,给人们带来社交互动、信息服务、观点交流等极大便利,同时也给人带来许多困扰,商业欺诈、恶意攻击、造谣传谣,等等。

        发展是这样快,上网是这样简单,再加上网络的虚拟和匿名,以致许多人“不假思索”就参与其中。应当意识到,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网上的言行也会有意无意触犯法律。因为,其对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伤害,也不是仅仅存在于虚拟世界当中。那些受到欺诈、侵权、攻击的受害者,痛苦并不比传统形式伤害减轻分毫。

        开放的中国需要文明法治健康的网络世界,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广大网民,都应该珍惜这个平台。要求人人都用正确的方式说正确的话,是不现实的,但也应有法治意识,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这是必须的。因为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这都是构建公序良俗的基础。

        (本文原载于12月18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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