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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15日 星期六

    专家访谈

    统筹,大势所趋

    ——访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

    《 光明日报 》( 2012年12月15日   10 版)

        记者: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目前面临怎样的困境?

        金维刚:长期以来,在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影响之下,城乡医疗保障一直处于制度分设、部门分割的状态,医保制度不统一、不协调、不衔接,而且两套经办管理服务体系造成相当一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重复参保以及财政重复补贴,加重了政府的负担和管理成本。尽管党中央早就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主管医疗保障的人社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也都充分认识到其必要性并积极开展推动统筹城乡医保的探索与发展,理论界和社会舆论也在不断呼吁统筹城乡医保,但多年来在统筹城乡医保方面举步维艰,进展缓慢。

        记者:要突破这些困境还面临哪些阻力呢?

        金维刚:从近年来各地在统筹城乡医保的实践探索情况来看,一是对统筹城乡医保尚未形成共识。统筹城乡医保首先涉及到新农合是否属于医疗保险,以及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的问题。

        此外,近年来,为早日实现全民医保的发展目标,各级人社部门不断加大医疗保险扩面征缴的力度,使参保人数逐年猛增。特别是在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建立并迅速推广之后,城镇医保参保人数不断增加。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2亿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1亿人,两者合计4.73亿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共计5468.3亿元,基金总支出4380.9亿元;城镇医保经办机构服务总人次达到17亿人次。

        但由于受到机构、人员编制以及财政预算拨款经费的限制,地方人社部门特别是医保经办机构人手少、任务重、经费不足、信息管理系统承载能力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处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方面的压力不断增大。同时,新农合的经办管理能力建设比较落后,特别是在乡镇、村等基层单位从事新农合管理服务的人员编制更少、整体素质较差、工作经费不足、信息系统落后等方面的问题相当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交由人社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将使一些地方人社部门面临较大压力。

        记者:统筹城乡医保是一种必然趋势。那么,如何真正实现统筹城乡医保?

        金维刚:从各地的实践探索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来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逐步全面实现统筹城乡医保的发展目标。

        一是要统一有关各方对统筹城乡医保的认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通过舆论宣传和引导,使各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新农保的医疗保险性质,遵循医疗保险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发展、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战略高度,正确认识统筹城乡医保的基本内涵和必要性以及紧迫性,为统筹城乡医保奠定思想基础。

        二是由国务院对统筹城乡医保尽早作出决策和统一部署。统筹城乡医保是一个关系到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局和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应当由国务院对统筹城乡医保问题尽快作出统一的决策,并进行相关的顶层设计,首先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方面加紧实现统一目标、统一规划、统一制度,对城乡医保实行统一管理。

        三是要妥善处理新农合的行政管理和经办机构以及相关人员的调整、安置和权益保障以及与人社部门及其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整合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要进一步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加大各级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经费投入,确保县(区)、乡镇卫生院及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在统筹城乡医保之后继续保持逐步加强和改善的发展态势。

        此外,要大力加强城乡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要加大基层经办服务平台的支持和投入,加快推进县(区)及以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以适应统筹城乡医保发展的客观需要。

        (本报记者 冯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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