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莫高窟第98号五代洞窟腰壁屏风画,北壁《贤愚经变相·善事太子入海品》、南壁《贤愚经变相·海神难问船人品》中,有一种形制奇特的航海帆船。
此航海帆船之图像,以目视之,前部连为一体,甲板上有亭阁式建筑,自中部起似鱼尾分为两叉,且渐趋尖细,一如《太平御览》卷七六九对“扶南大船”的描述:“头尾似鱼”。
此“头尾似鱼”的航海帆船,正是中国古代的并舟之舫,其制类似近代双体船。其前部“连为一体”的视觉印象,盖因其上部建筑横跨两舟所致。
并舟之舫的“舫”,原作“方”,又称“杭”。
《楚辞·九章》有言:“魂中道而无杭。”朱熹《楚辞集注》说:“杭:方两舟而并济也。通作航。” (另参刘熙《释名》)《尔雅·释水》说:“方舟,并两船。”许慎《说文解字》也说:“方,并船也,象两舟,省总头形。”《段注〈说文解字〉》更明言:“下象两舟并为一,上象两船头总为一处也。”
敦煌五代第98窟南北腰壁所绘的特殊海船,正是“两舟并为一”,且“两船头总为一处”的“大舫”。
中国古人早就受编竹木为泭(筏)的启发,创造发明了稳定性能良好、载重承受较大的并舟之舫。
文物之中,先前曾见汉代“楼船纹镜”中之楼船,即是“两舟并为一”,“两船头总为一处”,甲板上设有船楼,“头尾似鱼”的并舟之舫。
文物之中,还曾见过山东平度出土的隋代并舟之舫。此隋代遗物,“每个舟体用三段树木刳制、衔接而成,约用二十根横梁连接两只舟体,上铺甲板,设有上层建筑,舟长约二十三米,总宽约二点八米,可以载重二十三吨左右”(金秋鹏《中国古代的造船和航海》)。
文献之中,笔者所见,除上述《楚辞·九章》、《尔雅》、《说文解字》、《释名》以外,还有,《国语·齐语》:“方舟设泭,承桴济河。”《诗经·周南·汉广》:“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庄子·外篇·山木》:“方舟而济于河。” 《荀子·子道》、《孔子家语》:“及其至江之津也,不放(方)舟,不避风,则不可涉。” 《史记·郦其食传》、《汉书·郦其食传》:“蜀汉之粟,方船而下。” 《晋书·王濬传》“大船连舫,……以木为城。”等等。
在所有有关“并舟之舫”的文献记载中,当属唐人欧阳询所编之《艺文类聚·舟车部》所引王隐《晋书》相关记录最为珍贵。文曰:“顾荣徵侍中,见王路塞绝,便乘舡(船)而还。过下邳,遂解舫为单舸,一日一夜,行五六百里,遂得免。”。此说即称:“解舫为单舸”,足可确证“舫”原为“并舟”。把原先的并舟之“舫”,解开成为“单舸”小船,会轻捷许多,所以才能“一日一夜,行五六百里”。
此外,见于《明史》之郑和下西洋时所乘的“修四十四丈,广十八丈”的海船,恐怕也是并舟之舫。澳大利亚学者C.P.菲茨杰拉德在其《是中国人发现了澳洲吗?》一文中说:“如果数字没有弄错的话,这是一种古怪的形状。”其实,此船是因“两舟并为一”,才显得有些“长宽比例失调”。
据研究,对于轮船船体和飞机机体的理论设计而言,长宽比(D/L)为0.24左右时即可满足尽可能减少由体积而至之阻力的要求。(参阅日本学者高木隆司《形的奥秘》)准此,《明史》所载“修四十四丈,广十八丈”的大舫,其“解舫”之后的“单舸”,长宽比为18÷2÷44=0.20,这已经很接近0.24的标准,并没有什么“古怪”。
“头尾似鱼”的并舟之舫,其前平后尖的船形,使其“在水中运动时于后部形成空洞,因此,由于水的作用可以防止方向失常”。这种流线形的船体,还由于“物体后半部流线曲率小,压制着由离心力引起的流线剥离”,而使得船行更为稳定。(参阅《形的奥秘》)
并舟之舫,是我国古代科学技术的杰出创造。可惜的是,宋明以后,并舟之舫渐渐失传。“舫”之本义,也随之衍失。后世所谓的“石舫”、“画舫”之“舫”,不过“船”的别名而已。
今日,我们得以在敦煌壁画中目见五代用以航海的并舟之舫图像,并对其整体船形、上层建筑产生完整印象。其弥足珍贵,当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