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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

    “两个增长同步”“提高两个比重”富民强国

    天津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王立国 《 光明日报 》( 2012年12月12日   13 版)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一部署,反映了党心民心,体现了决心和信心。

        “两个增长同步”和“提高两个比重”的中心目的是改革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前者本身有两个命题:经济发展速度不能明显下降,否则蛋糕做不大;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和幅度不能与经济总量和规模扩大长期存在逆差,否则消费与生产无法形成良性循环。

        “提高两个比重”涉及的是分配领域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为了体现和贯彻这一原则,客观上就要求,不能仅仅在再分配领域强调公平,而要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照贡献不同参与初次分配的分配机制。基本手段和措施就是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

        “提高两个比重”在再分配阶段必须加快和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其基本做法要包括积极推进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进程,在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尤其是要做好保护劳动所得工作。在全社会,需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特别是解决好部分行业和领域收入与其他领域反差过大,部分企业和行业高管收入畸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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