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小企业负担过重影响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刘燕斌:
小企业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这是各国的共识。在促进企业发展中,应优先支持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的发展。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促进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扶持措施,使小企业、非公企业在优惠贷款、减免债务和税费、获得经营场地、承包分包公共工程或政府采购等方面得到扶持和帮助。在调整最低工资水平上,应重点考虑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民营企业的承受能力,一次调整的幅度不易过大。必要时可考虑增加调整最低工资的频率,小步快走,这样有利于企业对上涨工资成本的逐步吸收,特别是避免小企业负担过重,发生经营困难,进而造成对用工和就业的影响。
就业结构矛盾凸显三个不平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部长葛延风:
当前就业领域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结构性矛盾。一是区域间的供求不平衡问题。过去对就业贡献比较大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等地区,由于产业结构升级的原因对就业贡献可能要逐步下降,中西部地区对就业的贡献会逐步上升。二是不同产业间供求不平衡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升级过程中,一部分产业被淘汰的同时,一些新产业、新岗位也在不断产生,要研究如何推进劳动力在不同产业间的调整问题。三是整个劳动力供给或者是人才培养的结构和需求结构存在不平衡。高等教育还是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而劳动力市场更多是需要职业型的、技能型的,两者之间严重不匹配。
就业要充分考虑人口结构发展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
2012年-2015年是我国人口的峰值期,这个期间就业难度较大,但局部地区也出现劳动人口下降,随之出现招工难。预计2015年以后,劳动人口下降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显,招工难逐渐成为定局。这种局面可在某种程度上缓解就业难的问题,但是同时又面临另外一个问题,即产业结构问题。计算机的替代能力在第一、二产业比较强,对劳动力的需求却主要发生在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而第三产业发展严重不足,导致就业不足。所以,“十二五”期间,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当第三产业发展到50%-70%的时候,在人口正常结构下走出就业难是完全可能的。
(本报记者陈恒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