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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04日 星期二

    136个地区开启志愿服务记录试点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2月04日 10版)

        本报上海12月3日电(记者陈恒)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经验交流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启动会议今天在上海举行,会上公布了已确定的北京市东城区等136个试点地区名单。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会上表示,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民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任务。各试点地区要按照《试点通知》要求,推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文明办指导、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组织密切配合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工作体制;要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政策制度,将志愿服务记录与升学就业、公务员考录、享受公共服务、志愿者评选表彰挂钩,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志愿者服务的热情。

        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是本年度民政系统的重点工作。民政部于2012年10月23日印发《志愿服务记录办法》,该办法是促进和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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