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

    王十朋: 影响深远的南宋大贤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21日 13版)
    图为王十朋纪念馆 刘言勇摄
    王十朋《梅溪集》
    王十朋《会稽三赋》

        本期主题 由光明日报社、中国社科院哲学所、北大古代文体研究中心、浙江省社科院、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乐清市社科联承办的纪念南宋大贤王十朋诞辰900周年全国学术研讨会,日前在王十朋的家乡——浙江省乐清市雁荡山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4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或提交了论文。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葛金芳

     

    看王十朋的施政“善治”

     

        12世纪60年代是以高宗禅位孝宗和隆兴北伐失败这两件大事揭开帷幕的。从总体上看,这是一个从战乱走向承平的年代;从政治上看,这是一个主和转向主战的年代;从经济上看,这是一个从残破凋敝转向恢复发展的年代;从社会氛围上看,这是一个从妥协退让转向奋发有为的年代。

     

        以王十朋为代表的一批地方执政官员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开展其施政实践的。而王十朋在其主政饶、夔、湖、泉四郡中所表现出来的廉洁自律、追求善治,“抚”字当头、心系民生,减轻赋役、反对扰民,一身正气、敢顶权贵等施政理念,也只有在上述政治环境中才能施展。

     

        今天看来,王十朋将近十年的治郡实践相当成功。他从整顿一地的吏治入手,来谋求州郡行政之“善治”,显然是抓住了施政之要害。他从减轻百姓的赋役负担入手,以达“田里不扰”、“诉讼日稀”之良序,显然抓住了地方行政的核心。他廉洁奉公、一身正气、敢顶权贵,为其僚属作出了榜样,既是其为人准则和价值追求的体现,更是其施政实践的成功基础,值得今人发扬光大。

     

        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历史系教授 杨国宜

     

    王十朋的所作所为都与民事有关

     

        从“四库全书”的《梅溪集》中,可查到的“民”字不可谓不多,直接间接地表明了王十朋对“民”的关注。值得特别提出的是他的“民事”思想,这一语词在《梅溪集》中出现了25次之多,非同一般,其内涵值得专门论述。王十朋“民事”思想,来源于长期接受的儒家思想教育,来源于历代圣君贤相、治世名臣的言行,来源于他经历的两宋动乱的社会现实。他看到了金军南侵的破坏,南宋朝廷的腐败和人民受到的苦难,因而对当时的民事问题,早已心中有数,形成了一些比较成熟的看法。其《廷试策》就是他向皇帝表露自己有关这些问题的政见书。

     

        他在地方政府担任父母官,主要任绍兴府签判和饶、夔、湖、泉四州知府,这期间,更是直接与老百姓接触,他与同事协作共事,合力为民,还访问疾苦,了解民情,爱民为心,治尚不扰,关心农事,下乡劝农,救灾恤民,兴利除弊,公正办案……事必躬亲,所作所为,都与民事有关。

     

        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 何忠礼

     

    宋代科举使王十朋脱颖而出

     

        王十朋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杰出的历史人物,在很大程度上还得益于宋代的科举制度。如果没有这一不论门第高低、不讲财富多少、“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的取士制度,他到老很可能仍旧是一领白衣,一个默默无闻的穷书生。

     

        中国古代的两种选举制度——察举制度和科举制度,对后世影响最大。宋代的科举为王十朋等穷苦知识分子打开了入仕之门。科举制度正式形成于唐代,但当时还保留着察举制度的大量残余,与两宋以后科举制度相比,其严密程度和公正性,尚存在不小的差距。唐朝科举有很多弊端,比如士人受到严格的门第限制,科举取士重“公荐”等。在宋朝,科举制度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到仁宗时期基本完成,至此,它成为中国历史上较为完善的取士制度。

     

        虽然受到种种限制,南宋农家子弟入仕人数不多,但从王十朋的科举生涯中,我们可以看出,因为有科举制度,贫困的农家子弟只要学问好,就有机会脱颖而出。通过科举,郑刚中、王十朋等一批有理想、有抱负、才识卓越,能体察民情的贫苦知识分子进入官员队伍,这对改善吏治、安定社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贾玉英

     

    王十朋的言事与弹劾实践

     

        王十朋,以言事声名鹊起,以弹劾史浩、史正志、林安宅等被誉为“真御史”。言事与弹劾实践是王十朋仕宦生涯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言事,王十朋在宋高宗朝的言事,对革除当时的奢侈之风、打破秦桧久塞言路的僵局等,均起到了重要作用。王十朋更新政事、养气备战、亲擢宰相侍从台谏及革除其失职之弊、正秦桧之罪、恢复之计、川蜀马纲复行旧路、寝太子尹京之议、罢武臣提点刑狱、慎用归降将领等,对宋孝宗朝的抗金战争、官员的选任和管理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关于弹劾,王十朋任侍御史期间,刚直不阿,敢于弹劾史浩、史正志、林安宅等人。

     

        王十朋在宋高宗绍兴末年至孝宗乾道年间进行的积极的言事与弹劾实践,对当时的宫廷风尚、朝廷用人、抗击金军等,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 虞云国

     

    王十朋诗文记录之乡绅影像

     

        我将王十朋作为典型的个案,剖析南宋士大夫的优秀代表在科举入仕前如何把握“庙堂之高”与“江湖之远”的内在张力。

     

        王十朋作为乡居士绅,以耕地为主要生产资料,进行适当占有与合理运营,其家族成员在治生与科考之间有合理分工。在此种前提下,诗书传家、科举入仕成为提升家族实力的可行性路径。

     

        王十朋在公众活动中,凭借文化知识充当着不可或缺的社会角色;在非公众的场合,构成一个文士交游圈,展现文人雅士的气质。他持之以恒地攻读儒家经典,投身科考活动,屡经挫败而终不气馁。研习儒学既是连战科场的必要准备,也转化成他砥砺人格的精神资源;在这一期间他创办书院,聚徒讲学,在学识与道德两个层面起着实用履践的补充作用。

     

        科举入仕前的王十朋,在学识文章与思想人格上始终处于一种涵泳与磨炼的自我积蓄状态;与此同时,虽身在乡野,却密切关注朝政时局和恢复大业的风云变幻。既忧国爱民,又乐道顺命,不仅为其安身立命确立了价值观念与行为准则,而且成为其执著顽强地从江湖走向庙堂的精神动力。王十朋长达三十年的乡绅生涯,为他在科场夺魁与后半生立朝治民的乐章高潮在做蓄势待发的准备,也构建了他堪称完美的君子形象。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