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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17日 星期六

    探索与实践

    锦官城里看民生

    《 光明日报 》( 2012年11月17日   10 版)

        “从来没想过农村人也能领社保,起初我们都不相信!”来自成都市青羊区文家乡大石桥村的帅正金大爷,对社保有着深切的体悟。杜甫曾有诗赞成都,“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可如果没有较为完善的社保制度,长年生活在“锦官城”的帅大爷还是感到幸福不牢靠——对于他来说,每个月定额打到卡上的社保金,是晚年生活的保证。

        农民可以退休了——这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创举,更有专家学者称其为“开天辟地”头一回。

        早在2006年,成都就将新农合管办职能整体划转原劳动保障部门,随后又将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在全国率先并轨,并有了两个“大统一”的名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7年,在国家没有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安排情况下,成都率先实施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开始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退休”待遇。

        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成都市政府签署《备忘录》,当年,成都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国首创耕地保护基金补贴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机制。

        围绕全民社会保险目标,成都不断消除社保制度“碎片化”。

        2009年以来,成都通过整合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实现了农村居民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门诊统筹、城乡补充医疗保险、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乡失业保险制度“六个一体化”,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险制度架构。

        去年,成都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并轨接续政策,统一失业保险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启动城乡居民“可选择”门诊统筹制度。

        近五年来,成都参保规模日益扩大,待遇水平持续增长。截至今年9月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较2007年末增加243.4万人、252.7万人、155.18万人、182.2万人、191.96万人。目前,成都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格局全面形成,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社会保险,全市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突破90%和98%。本报记者 邱 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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