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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06日 星期二

    在“两型”社会建设中创新检察工作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06日 16版)

        本报长沙11月5日电(记者龙军)湖南被批准为“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以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及时转变执法观念,增强大局意识,将服务“两型”社会建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有针对性地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在犯罪控制、司法救济、监督制约、矛盾化解方面的功能作用,探索出了一条政法机关服务“两型”社会建设的司法实践新路径。

        2010年,该院在天心区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全面建立了以驻街道、社区的“两型”社会检察服务站为代表的检察联络和检民互动机制,聘请了88名基层综治干部担任兼职检察联络员,一举弥补了社区检察工作平台空白,大大拉近了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距离。

        同时,该院通过检察服务站,推出了以“绿色接访”为代表的十项便民服务,并将刑事和解会议搬到社区召开,在群众的见证下现场化解诉讼矛盾,以宣传法治和司法和谐、倡导“两型”理念的建立。

        该院还首创涉检信访专家咨询和公开听证机制,与中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合作设立湖南首家涉检信访专家咨询组,为信访群众提供中立、权威的咨询建议,成功办结所有36件涉检信访案件。率先建立了完整、规范的犯罪心理疏导机制,对262名存在心理上犯罪诱因或犯罪后心理阴影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与矫治,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2011年,该院运用心理疏导机制办理了姚某等11名大学生涉嫌电信诈骗案件,成功帮助因不堪就业压力而误入犯罪歧途的姚某等人转变错误的人生价值观、重新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该案被评选为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以之为蓝本摄制的《让成长回归阳光》主题教育片在湖南省多所高校进行了公开警示教育。

        在保护公共利益方面,该院也承担起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共开展支持起诉、公益诉讼20件,对涉及劳动争议、补偿纠纷等领域的民行诉讼实施法律监督13件,并重点发挥在破除“执行难”问题上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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