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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传媒与社会

    新闻微博: 慎用“魔幻现实主义”

    作者:王君超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27日 06版)
    多加佐料 吴之如绘

        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其“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风格成为网友议论的热点。那么,这种手法能用于微博写作吗?

        作为一种文学表现手法,20世纪三四十年代出现于拉美文坛的魔幻现实主义,在故事叙述中糅合了想象、神话和传说,通过象征、意识流和蒙太奇等手法营造神秘氛围,旨在以神秘的气氛和荒诞的故事情节呈现和讽喻复杂的社会现实。

        其实,在微博写作中,类似的写法比比皆是,如:村里有个孤儿叫Nasa,经常奔跑高呼“不好啦——外星人要来啦——”,尽管村里连根外星人的毛都没出现过。乐此不疲的Nasa有个秘密,他是个超能力战士,每次外星人来袭都被他击溃了,次数多到数不清。而看到Nasa就会生气的村民们,其实也有个秘密,就是周末夜里,套上麻袋,扮外星人陪Nasa玩。(@甲斐文)

        又如:狄仁杰和元芳在山坡上搭帐篷露营!入夜,狄仁杰醒来,用肘部弄醒元芳:元芳你看!天上有什么?元芳:一弯明月!狄仁杰:这事你怎么看?元芳思索片刻:嗯,月色不错,没有星星,明天应是阴天!狄仁杰:笨蛋!我们帐篷被偷了!包拯:两位莫惊,帐篷还在!是我……睡吧。(@信息时报)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两条新浪微博,一个是“微小说”,另一个是“微段子”。二者都属于文学类的微博,不属于新闻信息类的和日常生活纪实类的微博。前者与后二者的功能写法不同,承担的社会功能也不同。“微小说”是一种微型文学体裁,与其他小说体裁一样,都具有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微段子”则是一种大众化的口语创作,消遣与讽喻是其最主要的功能。

        而新闻信息类的微博和日常生活类的微博则不然,它们都是对社会生活或个人经历的真实记录,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与真实性。如果采用“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予以写作,则很容易引起信息紊乱,成为谣言。

        例如:一则经典的网络谣言如此写道:

        “玉田县鸦鸿桥镇,一个小男孩用弹弓打死一老头,后小男孩失踪。在被害老头的葬礼上,忽然一声惊雷,将棺材劈开,小男孩被发现钉死在棺材内。”

        这类微博在写法上荒诞离奇,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但是之所以会有人相信并被传播,是因为有以下特点:一是出发点在于表达对社会的情绪。二是指称较为具体,微博中有具体的事件发生地,很容易让人信以为真。三是以道听途说的传闻和旧闻为依托,移花接木,令人真假难辨。四是情节离奇,容易吸引眼球,因此很容易被冠以“网传”的标题大肆传播。

        如此说来,“魔幻现实主义”可以用于文学性微博,却不可用于新闻信息类和日常生活类的微博。当然,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借鉴其写作风格批判现实则另当别论。说到底,这一规则源于新闻与文学的区别。在微博上,“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是评论员”。不负责任地移花接木、夸大其辞,试图用“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编造吸引眼球的“故事”,这样的微博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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