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对党的性质作出新表述
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行动指南。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决定》明确提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是突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
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在全党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中央在活动总结中认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永恒课题,必须把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更加突出、更加紧迫地提到全党面前。
提出党的建设的主线和“五位一体”的总体部署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提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的新论断,使党自身建设得更具时代特色和现实针对性。十七大报告也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由此,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五位一体”的党建新格局正式形成,党的建设的内涵更加丰富。
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就是用科学理论、科学制度和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科学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未来事业的指引,是党的建设富有理性之光的表现。
注重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党教育群众
十六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带头坚持集体学习制度,带动和促进了全党的学习,为推进学习型政党、学习型政府、学习型社会建设作出了榜样。在全党深入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党员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不断深化理论学习,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此为契机,全党的干部理论教育工作内容更加丰富,方法不断改进,成效非常明显。
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成效明显
十六大以来,我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中央既注重靠制度选人、也注重干部德的方面的考察,培育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围绕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目标开展活动。2011年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旨在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这是在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并富有成效的一种活动形式。
以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为重点
加强作风建设,夯实执政的力量基础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提出密切联系群众是政治立场、政治本色问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2011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2012年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研讨会上进一步就党的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做了新的阐述,进一步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加强权力约束和权力监督,构建反腐倡廉体系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党内监督条例》注重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纪律处分条例》在严格党纪、政纪、国法之间界限的同时,实现了三者的严密衔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则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固化了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推进制度建设,
积极稳妥地发展党内民主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命题,2004年9月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激发广大党员和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汇聚全党意志、智慧和力量,保障党员权利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在开拓创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推进党内制度建设。各级党组织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完善党员代表大会制度,逐步扩大党务公开范围,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意见征求制度等,增强了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中共中央党校李俊伟教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