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7日电(记者张蕾)“人均期望寿命从2000年的71.4岁提高到2010年的74.8岁。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从2002年的51.3/10万下降到2011年的26.1/10万。婴儿死亡率从2002年的29.2‰下降到2011年的12.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02年的34.9‰下降到2011年的15.6‰,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我国居民的健康水平已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部长陈竺用一组数据概括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成就。
相关数据显示:2002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比重高达57.7%,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分别仅占15.7%和26.6%;2011年个人卫生支出的比重下降到34.9%,政府预算和社会卫生支出的比重分别提高到30.4%和34.7%。陈竺表示,这一结构性变化说明我国卫生筹资结构趋向合理,居民负担相对减轻,筹资公平性有所改善。
十年来,我国卫生服务利用状况显著改善,医药费用控制初见成效。据陈竺介绍,全国医疗机构门诊量由2002年的21.45亿人次增加到2011年的62.7亿人次;住院人数由2002年的5991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1.5亿人。2011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比2008年分别下降13.5%和14.8%;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均上涨2.2%,与前两年病人费用持续上涨6%以上相比,涨幅明显下降。与此同时,城乡卫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2003年我国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比例分别为55%和21%,城镇显著高于农村;2011年这一比例分别增至89%和97%,农村反超城镇。孕产妇死亡率城乡比由2002年的1:2.61缩小为2011年的1:1.05;婴儿死亡率城乡差距也从2002年的20.9个千分点下降到2011年的8.9个千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