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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27日 星期一

    国学漫谈

    民间演剧之近代变迁

    王 政 《 光明日报 》( 2012年08月27日   16 版)
    清人绘广庆茶园演《秋胡戏妻》戏
    清刘阆春作农村演剧图(1875)

        中国农耕文明发源很早,古人基于朴素的万物有灵观念,对诸神十分尊崇,他们认为生产生活中的一切,都是神灵的馈赐,因而祭神和酬神是必不可少的仪式,而演剧这一形式隆重又热烈,可以调动全体民众的情绪,十分盛行。千百年来,民间演剧活动经久不衰,经由初始的祭神酬神,逐渐与人生礼仪、岁时节令等相关联,演剧成为古代大众娱乐的最重要形式之一。到了近代,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古老的中国开始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由此带来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变化,民间演剧活动的演出性质、内容、形式及作用等亦随之带来了新变化。今从地方志记载略作考察。

        以祭神酬神为主的古代演剧多在神庙进行,神庙自身结构所形成的内封闭空间给前来参拜的人们造成一种心理虔诚和惶恐感,从而达到宗教震慑的目的(包括酬神、祀神的目的),而演戏只是其中的手段之一,用来制造人神共娱的欢乐气氛,从而调和人与神之间的紧张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宋元以后文化权力逐渐下移,市民文化需求不断扩大,通俗文艺逐渐繁荣,诸种艺术都程度不同地朝向民间性、平民性的艺术本体特征回归。到了近代,民间演剧的宗教礼仪巫术性逐渐减弱,戏剧艺术逐渐从宗教仪式中分离出来,开始由娱神转向娱人,回归其作为群众性很强的艺术活动的本质,文艺化和戏剧化得到进一步加强,如民国《平乐县志》载当地三年一次的天后圣诞盛况:“演剧则十昼夜……邻近男女临观者空里巷,甚或远距四五十里亦偕来,大有举国若狂之概。”娱人为主的民间演剧尤以二三月间的“春台戏”为盛,《吴郡甫里志》载:“自新春至四月,凡村落各有台戏,弋阳越妓,无日不演。”村民亦有“赶戏场”之习,一村有戏,方圆十多里的村民欣逢盛会,穿红戴绿,扶老携幼,赶去看戏。春台戏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才渐中辍,以后,电影替代了春台戏,但两者毕竟有别,电影只能夜间上映,缺少戏剧的互动环节,更乏戏场周边叫卖的热闹,所以农村不少年老者,至今仍对春台戏有着无限怀古之情。

        以娱神为主的原始巫术仪式大多在节日庆典里举行,全体成员都参与演出,观众则是神灵或祖先。唐宋以后,由于民间信仰愈演愈滥,城乡神祠的数量急剧增加,凡有忠义贤孝、灵异奇变,民众都随时随处建立神庙,供奉香火,有庙就有祭,祭神的目的是讨好神灵以换得庇佑,所以民间祭祀的方式主要依靠歌舞表演。近代以来,这种情形发生了很大变化,审美因素逐渐从宗教因素中分离出来,参与者也分化为演员和观众两个群体来。演员逐渐朝向职业化发展,而观众群体除了神灵或祖先(假象的观众),更主要的则是人(现实的观众),现实的观众涵纳了社会的各个阶层,形成庞大的观众群。民国《盖平县志》载:“四方来游观者,毂击肩摩,夜以继日。有周铁沟、桥台堡、乡乐庄、铁岭屯,百家塞堵村会办演秧歌、抬歌杂剧,群集山庙祝神,以祈丰年。”民国《珠河县志》载:“秧歌、旱船、高脚种种跳舞,游行街市,观者塞途。”可谓是全民狂欢的最佳时刻,人们充分感受到娱乐的盛宴,同时也加强了各行业以及民众间的团结和凝聚力,人们由对神的敬畏、紧张而变得愉悦、轻松。

        通过地方志的记载,我们还看到近代商业发展对于民间演剧的巨大冲击。古代民间演剧历经千年有着一成不变的模式,他们的演出从不专守一处,而是保持流动的方式,汉郑玄注《周礼·春官》所谓“散乐,野人为乐之善者”的“野人”,指的就是民间从事流动演出的艺人,而宋代苏轼词句“俯仰东西阅数州,老于歧路岂伶优”,是用艺人的奔波生活作比说明仕途之艰辛。充当演剧场所的远古神庙剧场并非专门化的演剧场所,直至宋代勾栏瓦舍的出现,中国古代剧场才正式形成,但却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并未延续下来。近代以来,民间演剧的演出收益大大增加,如民国《遂安县志》载:“民间报赛之戏一村常演数夜,全县岁费不下万余金。因剧场聚赌,曾经禁演。数载后,又倡办戏捐,仍许开演,闻每岁可得千余金云。”民国《定海县志》亦云:“全邑终岁演剧之费当不下数万金,近年倡办戏捐,闻每岁可得千金云。”与以往的临场邀赏不同,这些动辄“千金”、“万金”的收益大大刺激了民间演剧的积极性,从而要求演出地点朝向固定化、专业化发展,出现了一些商业会馆、私家厅堂,演剧场所逐渐体现出剧场化的特征,戏园成为市民主要的娱乐场所,商业意味也愈加浓厚。如民国《分宜县志》记:“城南惟七都有建万人缘者,专尚演剧,但限以十年一次,蜂拥不亚城北,今已废除。”虽未得到普及,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剧场的日趋成熟和完善。而《江苏省志·民俗志》载:“戏班早先是在露天空地和大的茶馆里唱戏,后来城市中建戏园,一些有名声的戏班便进戏园演出。戏园里搭有木板铺就的戏台,台上演戏,台下仍是茶馆的格局……民国前后,各大小城市才陆续建起新戏园(俗称‘大戏院’),初具剧场规模。废除方桌,一律改排长凳或椅子,场内设有一二等‘清座’,还有‘站席’。”可以说,戏园的建立标志着民间演剧朝向专业剧团的转型。

        随着近代工商产业的发展,造就了一批新兴资本阶层,他们侈靡的生活作风影响到社会各阶层,丧礼中纷纷加入演剧活动,民间演剧的功用发生了异化。如民国《元氏县志》载:“丧礼无雅乐,习俗皆以喇叭鼓吹为乐,已非其正,又有吹歌时戏或演戏者,实为恶习。”光绪《新续渭南县志》亦云:“丧葬作佛事,虽于礼不合,犹其小者,甚至戏台华丽,火树辉煌,忘哀取乐……而棺椁营墓草草了事。如此恶风,所当亟革也。”丧礼中加入演剧,娱乐因子由于与治丧时期家人朋友的哀痛心情相背离,且助长了奢华之风的盛行,因此受到的批评也相当多,“恶习”、“恶风”等词,足见撰志者的态度。

        近代中国处在“千年未有之变局”中,传统的农业文化骤然遇见以“富强”为目的的外来商业文化,始而相形见绌,继而奋起变革。作为近代文化变迁的一个缩影,民间演剧努力吸收外来文化中的有机成分,积极反映社会思想孕育的某些新因素,其中的艺术经验对发展今后的民间演艺活动或有补益,值得我们认真总结与思考。(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古典戏曲母题史》[11BZW079]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淮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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