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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08日 星期三

    回眸医改三年

    濮阳:以机制创新保障“病有所医”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8月08日 03版)

        据新华社郑州8月7日电(杨兆瑞)在所辖五个县中有三个戴“贫困帽”的河南濮阳市,2010年10月以来通过以“公平就医”为目标的医保改革综合“手术”,以有限财力投入,较好实现了参保患者权益最大化。

        3年前,濮阳市医保部门在历时5个月的深入调查中发现:现行药品招标机制远未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多数药品、耗材几经流转,价格暴涨十几倍乃至几十倍,“以药养医”等弊端不破除,保费再高也填不满医疗费用大幅上涨的“黑洞”。

        为破解这些问题,濮阳市社保部门首创了河南省以“优势团购者”身份与药商、社区医疗机构“三方谈判”机制。结果30种重症慢性病必用药价平均下降18%,当年直接减轻就诊患者负担71.6万元。

        为了让患者获得高性价比的医疗服务,濮阳市医保机构以“优势团购者”、“医疗资源拥有者”的地位,对所有公私立医院及执业医师进行医保医师“资质”考试,采用电子手段对医疗行为实时监管。通过实行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对境内医院展开“团购谈判”,变“照单付费”为按病种、单元及人头付费,形成了激励、惩戒并重的医疗保险新机制,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针对长期存在的“小病大养”、过度检查、过度医疗等“顽症”,濮阳市依据《医保医师协议》,以记分方式实行精细化监管,违规医疗费用由医师医院自行负担,情节严重者建议取消执业资格,引导医疗行为主动、合理控制成本,提供规范服务。

        为了解决因病致贫等问题,濮阳市还建立了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在扩大医保支付范围、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的同时,与定点医院实行按病种“团购谈判”,变医保、患者双方负担为三方共担。

        同时,在38家定点药店对200余种常用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并在河南设立首家为特困重症患者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免收挂号、门诊检查、注射等8项费用,减少床位费、护理、检验等10项费用的“平价医院”,两年收治患者856人,人均降低住院费用478元。

        通过一系列改革创新,目前,濮阳市职工及居民医保最高报销限额分别达到40万元、22万元,医保待遇为职工年均工资和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14倍以上,已位居河南之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

        同时,濮阳市还通过设立“百米医疗服务圈”等举措,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由2010年不足10万人次增加到2011年的18.9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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