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近期召开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中国儒学史》(九卷本)出版座谈会上,项目负责人、北京大学儒学研究院院长汤一介教授介绍了该著的编纂缘由及四大突破,现刊发以飨读者,文章题目为编者所加。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使我们从事学术研究的学者深受鼓舞。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大学儒学研究院、北京大学《儒藏》编纂与研究中心等单位撰写的《中国儒学史》的出版发行,是对《决定》提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号召的响应。
我们为什么要编一套九卷本《中国儒学史》?这是由于中华民族正处在伟大的民族复兴进程之中。民族的复兴必然要有民族文化复兴作为支撑。在中国历史上,儒、道、释一向三家并称,但它们的历史地位和社会影响却不相同,儒学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影响着中华民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中华民族的复兴和儒学是分不开的,这是由历史原因形成的。儒学自孔子起就自觉地传承着夏、商、周三代文化,从历史上看它曾是中华民族发育、成长的根,我们没有可能把这个根子斩断,我们只能适时地在传承这个文化命脉的基础上,使之更新。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大力推进文化的传承创新”。这就是说,“文化的传承创新”是我们这一代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传承”才能“创新”,“传承”更重要的是为了“创新”。“传承”要求我们深切地理解中华文明的源头,包括“五经”及其历代的诠释;“创新”要求我们在新的形势下对儒学有新的发展。“传承”必须坚持中华文化的“主体性”,唯此它才能对世界有重大的影响力;“创新”要求我们全面系统地了解当今人类社会所面临的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给儒学理论以合乎时代要求的诠释。“传承”和“创新”是文化发展的两轮,只有深入发掘儒家思想的精髓,我们才能适时地开创儒学发展的新局面;只有敢于面对当前人类社会存在的新问题,才能使儒家真精神得以“重新燃起火焰”,得以贡献于人类社会。《中国儒学史》的撰写就是希望对儒学在传承中作出新的贡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中国儒学史》大体上说有以下四点有意义的突破:
1.《中国儒学史》只能在当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背景下梳理儒学在中国的历史,以期有益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任何有价值的“历史”的撰写,其实都是在梳理其发展中坚持“主体性”的现代史。本书较好地处理了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的关系。从前者说,我们充分注意到利用所据史料的可靠性;从后者说,我们根据可靠史料给以了合乎时代发展的新的诠释。
2.《中国儒学史》基本理清了儒学在历史上的发展轨迹。这是由于本书注意到如何处理好两个方面的关系问题:一是儒学自春秋战国以来与其他各派(如道家、墨家、名家、阴阳家、法家)在辩难中不断吸收其他各家思想文化,丰富和发展了自身的思想文化,它体现着儒家以“道并行而不相悖”的价值观,这对儒学能成为中华文化的主流思潮至关重要;二是儒学与外来文化虽在思想观念上有重大差异,并在历史上有着相当激烈的论争,但由于儒学主张“和而不同”,因此在中国从来没有因宗教信仰、思想分岐的不同而发生过战争,而且最终在历史上形成中华文化儒、道、释“三教归一”的共存共荣格局。
3.《中国儒学史》根据史料(包括出土文献)以科学的态度努力从儒学的内在思想中发掘其“特殊价值”和“普遍价值”。例如《大学》中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论,这里表现了儒学对人德性修养的“心性学说”特别地重视,“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又表现了儒学是把“天下太平”的“天下观”作为其最高理想的价值追求。同时,儒学不是从个人来定义“人”,而是从“社会关系”定义“人”,因而儒学对“礼”给以了特别重视,在这些方面可以说是儒学所具有不同于其他学说的“特殊价值”。
儒学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对解决“人”和“自然”的矛盾;“和而不同”思想对解决不同民族宗教、文化的差异而达到共存共荣;建立在“推己及人”基础上的“仁者爱人”的思想对“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等等,无疑对当今人类社会都具有“普遍价值”的意义。本书还注意到这些具有“普遍价值”意义的因素,往往是寓于中华文化“特殊价值”之中,而可以为其他民族所认同。
4.《中国儒学史》由多位学者撰写,虽然有体例上和基本理论上的统一要求,但各位参加撰写的专家仍会在某些问题上有不同观点。因此,我们只要求各位撰写者史料有根有据,论说“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表达清楚明白,有自己的创新见解就可以。也就是说,《中国儒学史》虽是一部书,但仍应体现“百家争鸣”的精神。这是由于学术问题并不需要“定于一尊”,这样才可以真正推进学术自由地发展。
同时,必须要说明的是,这部《中国儒学史》仍然存在着某些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希望社会各界给我们更多的批评指正,以便再版时该书可以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