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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7月16日 星期一

    最高检:严惩食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

    《 光明日报 》( 2012年07月16日   10 版)

        本报北京7月15日电 记者梁捷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将摸排食品安全犯罪线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加大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力度,坚决深挖和严肃查办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背后的职务犯罪。

        高检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对发现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线索,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切实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放纵犯罪等行为。要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派员介入侦查;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组织精干力量优先办理;对提起公诉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选派业务骨干出庭支持公诉;对有罪判无罪或者量刑明显不当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依法提出抗诉。发现漏捕、漏诉、遗漏犯罪事实的,要及时追捕、追诉。

        通知强调,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在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发现其背后的行政监管、执法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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