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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7月16日 星期一

    今日话题

    高压之下,假发票为何依旧猖獗

    《 光明日报 》( 2012年07月16日   10 版)

        “查获空白假发票9万余份、各类伪造公章2000余枚、出售的假发票票面金额累计12.38亿元”——这是今年青岛3·16特大制售假发票案告破时的现场“成果”;

     

        “2011年全国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近9万起,查获各类非法发票3.5亿份,打掉作案团伙400个,捣毁发票制售窝点4771个,查补税收收入71亿元”——这是今年6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打击假发票专项行动发布会公布的最新“战报”;

     

        一边是严厉打击、高压治理;另一边是发票违法信息满天飞,屡禁不止、触目惊心。高压之下,假发票依然猖獗的态势引人关注,亟待破题。

     

        发票违法“换脸”

     

        近日,记者采访发现,火车站以及商场附近的一些停车场已成为非法销售假发票的“重灾区”。

     

        “发票!发票!”近日,记者背着挎包走过北京火车站广场,行进中,不时有人迎上来,操着各种口音,兜售假发票。看到记者有意,一位中年妇女向记者兜售假发票:“我这里餐饮、广告、运输各类发票应有尽有,有自己开数字的,也有定额发票,定额发票按金额收取6%的费用。”

     

        在北京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刘先生说,因为单位的传真机可以自动接收传真,他几乎每天都可以收到“代开、销售各种发票”的传真。

     

        在手机上,假发票信息满天飞;在网络上,类似信息无孔不入。更为严峻的是,有关发票的新型犯罪手法正在不断变换升级。公安部在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时明确指出:当前犯罪分子倒卖假发票的方式逐渐从街面兜售转向互联网、手机等网络化、信息化方式。同时,利用虚假身份成立“开票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正规发票后非法出售的案件也在不断增多。

     

        “暴利是最根本的诱因。”采访中,警方办案人员称,一本假定额发票从生产商到一级批发商手中的价格一般是3到5元,经过二级、三级票贩子倒手,最终到客户手中能卖到80到100元,而一些商业空白发票一张就能卖到10元,甚至数十元,高额利润让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假发票为何“打不死”

     

        “发票违法犯罪多发高发势头仍未得到根本遏制。”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指出,2011年各地税务机关共计查处违法受票企业8万余户,其中9户重点企业集团和建筑、金融、保险、通信、石油石化、房地产等重点行业查补税收收入25亿余元。

     

        “尽管近几年开展打击发票违法成效显著,但受虚假发票‘买方市场’需求和‘卖方市场’高额利润等因素的相互刺激,目前发票违法犯罪在一些地区和领域仍较为严重。”马毅民坦言。

     

        “目前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存在一个巨大的购买、使用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买方市场’。”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指出,在我国,由于实行“以票管税、凭票报销”,发票承载了很多超过其初始定位的其他功能,部分单位或个人为达到偷逃税款、贪污或职务侵占的目的,向这些制贩假发票的团伙购买并使用假发票,从而形成了巨大的“买方市场”,进而刺激了假发票“卖方市场”的“繁荣”。

     

        对此,马毅民分析认为,发票管理、财务管理、金融等相关制度的不尽完善,也使得虚假发票无法得到有效监控。来自法院系统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苗有水介绍,从全国法院审理发票案件看,数量仍在高位运行,2011年受理2052件,相比2010年的2768件有较大下降,但与2009年的1678件相比,上升了22%,仍保持在较高水平。

     

        “目前,非纳税单位使用虚假发票问题不容忽视,这些单位难以在内部形成有效的虚假发票防范机制,一些行政、事业、社团等单位存在利用虚假发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为单位和个人牟取非法利益等问题。”马毅民说。

     

        打假要打出新意

     

        “根除假发票‘毒瘤’,关键是消除市场需求。”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理事成员徐长生教授指出,制度是重要的一步。假发票交易的猖獗暴露了我国现行体制下税收制度、审计制度以及报销制度的不完善。要摧毁整个假发票产销链条,就必须让投机者没有空子可钻。一方面要从深层次加以遏制,另一方面也要对打击手段进行创新。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级检察员彭伟介绍,去年刑法修正案将虚开普通发票和持有伪造发票两种行为纳为刑法规范,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司法解释,这对保证准确、有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结合部长和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署将对相关部门和高校的发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同时,继续将查处虚假发票问题作为其他各项审计的重要内容。”审计署法规司副司级审计员张曼曼说。

     

        “为了有效打击假发票,提高发票查询的及时性,我国已在全国19个省市国税系统和17个省市地税系统开展网络发票试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刘建国说,目前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制定《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管理办法》,力争在三年内将网络发票推广到全国。

     

        “下一步,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改革,尽快将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到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推进将银行转账凭证作为大额发票报销入账和抵扣税款的必要条件,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建设。”马毅民介绍,同时,把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同打击职务犯罪相结合,对涉及职务犯罪的要严肃追究违法违纪者的相关责任。

     

        (本报记者 杨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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