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曼谷7月14日电(记者吴建友)经过两天的听证,泰国宪法法院法官日前以7:1的投票结果就国会修宪是否违宪问题作出裁决;裁决认定,对为泰党在国会主导的修宪事宜涉嫌推翻泰国君主立宪政体和民主机制的5项指控缺乏证据,为泰党修宪动议不违反宪法,但目前成立的修宪委员会无权全盘修改宪法。
自今年3月以来,执政党为泰党占多数的泰国国会就修改宪法第291条条款多次开会磋商,并就相关修宪动议在国会通过了“二读”;该修宪的核心内容是主张赦免自2006年泰国军事政变以来的所有政治犯,但遭到反对党和“黄衫军”支持者的强烈反对,“黄衫军”的支持者并于上月底在曼谷举行了规模很大的抗议示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