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足联受贿丑闻一直受到外界关注,7月11日瑞士最高法院公布了该案相关细节,即前国际足联(FIFA)主席阿维兰热和前巴西足协主席特谢拉在1992—2000年期间共受贿2200万瑞士法郎。国际足联网站也随后证实了这一消息。
司法文件认为,曾执掌FIFA长达24年的阿维兰热在1997年从瑞士国际体育娱乐与休闲集团收取了至少150万瑞士法郎。而此前刚卸任巴西足协主席一职的特谢拉则在1992—1997年先后受贿1274万瑞士法郎。文件称,“阿维兰热和特谢拉多次中饱私囊,让国际足联蒙受了很大损失。”
国际足联受贿丑闻几年前曾一度被闹得沸沸扬扬,2006年国际足联为平息外界猜测和加强内部管理,成立了“道德委员会“。但在2010年11月,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抢眼爆料了国际足联执委的索贿丑闻,并称国际足联执委阿达穆(尼日利亚人)曾为手中选票开出了50万英镑的价格,另一执委特马里(塔希提岛人)借口称为建设足球学校而索要170万欧元,他们曾受到了被分别停职三年和一年的处理。
随后,苏黎世《星期日报》又再次“剑指”国际足联,并称已掌握一份受贿名单,这使得外界更加关注国际足联的受贿事宜。而苏黎世《消息报》不久则具体报道了可能受贿的“三条大鱼”:巴西足联主席里卡多·特谢拉、非洲足联主席伊萨·哈亚图(喀麦隆籍)和南美足联主席尼古拉斯·莱奥斯(巴拉圭籍)。报道称,他们涉嫌通过设在列支敦士登的一个公司邮箱收取来自瑞士楚格州国际体育娱乐与休闲集团的贿赂款项。
该公司于2001年破产,但从1990年开始一直负责管理国际足联的商业利益,特别是对世界杯决赛阶段电视转播权的管理。根据《消息报》掌握的一份财务支付表,上述公司在破产前曾把6500万瑞郎转至列支敦士登,并用该钱涉嫌贿赂了相关足联负责人,而上述“三条大鱼”也可能分别获得了1200万、100万和2.5万瑞郎的赃款。
据报道,瑞士司法机构在2010年便掌握了这一受贿案的资料,但为维护形象,FIFA曾支付了250万瑞士法郎赔偿金,旨在确保此事不被曝光。瑞士的这一司法定性终于使得这一持续多年的业内焦点被揭开“迷雾“,FIFA也不得不通过网站声明称,“国际足联很高兴看到相关细节能被公布于众。”
在上述司法文件中,仅有2人被实名公布,其他相关人则被使用匿名且不被起诉,其中现任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被称为“P1”。为此,时任国际足联秘书长的布拉特面对媒体对“P1”称谓予以承认,但他坚决否认此前曾知晓这一丑闻,并称“司法文件的公布旨在给丑闻画上句号,而使用匿名旨在保护不受起诉的相关人士。“但值得一提的是,司法文件称,“对于阿维兰热和特谢拉的受贿行为,‘P1’也同样知晓。”
(本报驻日内瓦记者 宋 斌 本报日内瓦7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