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关系到我们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是“天大的事”。然而,要想让这一体系真正被老百姓理解、践行,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则要“作于细”,使核心价值观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必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日常生活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日常生活化的必然性
现实生活可以分为日常生活和非日常生活两种类型。从价值观形成的规律来看,主体的现实需要是价值的内在尺度。人们对某种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相当程度上是从自身日常生活经验出发,通过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方面的“小事”的变化来确认是否可信、可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党的理论创新,作为理论化、系统化的观念体系,来源于人民群众丰富的日常生活实践活动。人们在相当的程度上是从日常生活中去感受、理解、评价和实践某种价值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发挥其功能,就必须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结合。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的根基在日常生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各族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形成并与之相适应的一套价值观念,是价值信仰、价值理想、价值观念和价值规范所形成的统一体。歌德说过: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灰色的理论常常孕育在新鲜的日常生活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非日常生活正是基于日常生活的系统化、理论化而形成的,它必须存在于丰富多彩的日常生活中才能获得生命的活力。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发挥引领、统摄、整合作用,必须转化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日常生活是人的日常生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必须把日常生活纳入视野,关注民生,体现民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中实现其自身的功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非高高在上的圣人伦理,它体现于一点一滴的日常生活实践中。比如我们正在开展的个人品德建设,就是要倡导国民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与日常生活对接,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对于社会大多数成员来说,理论化的核心价值体系往往是抽象的,难以直观地认识和把握。现实中,有的人把它理解为一种说教,有的人认为它是政治宣传,有的人认为它难以操作。这些说法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大众日常生活的脱节。现实的中国是个高速发展的中国,逐渐加快的生活节奏、持续增加的生活压力使得人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思索理论化、学术化、复杂化的核心价值体系。相反,人们更愿意在一种愉快的、轻松的、大众的氛围下去感受和学习社会的规范和要求。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脱离传统宣传手段的窠臼,使其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对接,才能够解决其在建设过程中的“官热民冷、政热经冷、外热内冷”的“两层皮”现象,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日常生活的对接
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日常生活的对接,就是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走下“让人仰望的圣坛”,嵌入到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实践中,让人们在亲身实践中感知、领悟和认同这一价值体系。这要求我们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接地气”工程。
凝练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力量和基本的道德规范这四个方面,对于普通群众而言,只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概括,使之凝练化,提出简明扼要、便于传播实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更容易被认知、被记忆,进而更好地使之与日常生活相对接。
通俗化。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通俗化,是指在介绍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中,既要注意把握科学性、准确性、全面性与完整性,又要通俗易懂,符合受众的思想方法和接受特点,善于将理论语言转化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通俗话语。我们可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先进性内容通过中国传统文化的语序和次序表达出来,使其贴近生活、贴近民心,更容易被老百姓所认同、所掌握、所践行。
具象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象化就是要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找到核心价值体系与日常生活的契合点,使公众自觉用这一体系去衡量评价自己的言行。价值体系必须清晰回答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过程中,树立积极健康的价值追求,并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追求。比如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等,通过这些日常活动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向我们生动地证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性、可行性和普遍性。
经常化。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日常生活的对接,还必须实现其经常化。例如,培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生活化的土壤。要继续规范一些礼仪制度,如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传播核心价值观念,增强人们对价值体系的亲切感和认同感。可以积极开展基层文化活动,让人民群众享有快乐的文艺、体育活动和休闲服务等,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平台和依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日常生活化的制度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仅要完成其自身日常生活化机制的构建,还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和制度对社会进行合理规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为人们的认同提供情感信念的导向性支撑。重点要建设五大机制:
1.权益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现的重要保障。必须通过一系列制度建构和公共政策的贯彻与实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人们日常生活中能够看见和接受的现实存在。着力关注民生,维护、保障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就业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受救助权等,保障社会成员日常生活质量得以提升。
2.法律调控机制。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日常生活化机制,必须要借助法律的支持,必须把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日常社会行为规范,用法律的权威来推动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刻变化期,一些人并不是因为不知道、不懂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而犯错、犯罪,而是因为丧失了基本的道德操守和廉耻之心,要使人们的行为符合核心价值体系的评价标准,就必须在人们心中培养一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敬重之心,形成一种人人自律的心理氛围。
3.政策导向机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规范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政策制定的性质和方向,而这些具体政策又直接影响着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功能,使各方面政策都能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建立经济社会政策的核心价值评价机制,加强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及时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防止出现具体政策与核心价值体系背离的现象。
4.道德回报机制。要建立道德与利益相一致的道德回报制度。在传统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制度和宗法等级制度下,“亲亲”、“尊祖”的伦理道德规范使得互相帮助、不求回报的社会意识具有很高的认同度。在市场经济已经充分发展的今天,人们的交往范围无限扩大,个人只有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前提下,才能作出相应的道德行为选择。这就要求我们改变以往的道德义务论观念,形成适应社会发展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道德观念,建立起完善的道德回报机制。
5.社会管理机制。社会管理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等内容,具有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的作用。完善和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对于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日常生活化有着重要作用。社会管理机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以人为本,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可以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的产生。我们要关注各种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的价值导向性,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内涵的人文关怀体现于各种制度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是一种高调的圣人伦理,而是一种普通的公民道德;不是让人人都成为无欲无求的圣人,而是让人人都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不是对模范人物的要求,而是对普通民众的规约,这也就决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普遍性、广泛性和包容性。做好“天大的小事”,实现其日常生活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