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上关注文化的氛围蛮浓厚,除媒体上常见建设文化强国的报道外,各地各行业还经常出现各种冠有文化名义的活动与宣传。其中,有一些确实是响应中央关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召,以多做文化实事的贡献,展现出传承与弘扬中华文化的巨大热情。不过也有一些是把市场炒作蒙上文化的面纱,或将经营的商业活动随意自诩为什么“文化”。深入观察一下,不少打着文化旗号的项目和活动,其实并无多少惠及文化之实效。这些想“傍文化”沾光谋利的现象,大致有如下的表现:
——不顾资源及消费条件,轻率地上马缺乏文化含量的“文化产业园”。有的连书店、报亭都没有,除了网吧,就只有商店和餐馆。冠以“文化产业园”之名,主要是为了拆迁圈地。
——热衷举办这个节那个节,又多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为名。这本是地方招商的一种好方式,只是有些地方操办的结果,不是徒有虚名,就是庸俗走样。
——争抢古人名人资源,以弘扬历史文化为名,热炒名人故里、名人墓地。有些真古迹不见关心保护,而热衷建造人为假古迹的却大有人在。
——把某些封建的、违反人性的、愚昧的历史糟粕,当做“文化遗产”加以渲染。如不加区别地宣传“二十四孝”,兴建什么“二十四孝碑”。还有盲目炫耀一些封建的殉夫、殉主“节烈坊”,把它当做地方文化的“荣耀”。
——更多见的,就是动辄把某种生活行为,不分美丑雅俗,都玄乎地称为什么文化,如探墓文化、占卜文化、青楼文化等。
出现这种“傍文化”现象的原因,一是赶时髦,搭便车。既迎合潮流,还能在舆论及经营中,分享到文化之光带来的某些便利,如享受优惠税收等。二是借光环,造声势。有的地方资源贫乏,在硬条件上缺乏竞争力,就想打文化牌,在软环境上增加文化附加值。三是认识偏差,误解文化。有些人把冠上文化之名、亮出文化口号、请文化名人捧场、召开带文化色彩的会议、乃至抢着注册一个文化商标,当做“弘扬文化”了。这些认识误区,不仅把文化的本质看得过于简单化了,更是审视文化价值观的一种误判。
在市场竞争中,刻意绑架文化用以牟利的,不能说没有,但不会是多数。更多的人,或是出于对文化的无知,或是片面追逐盈利,不自觉或半自觉地把文化当标签来使用。这种行为首先玷污了文化的形象,把糟粕当做精华,把假的、半吊子的都说成珍品,无异于给真正的文化泼了脏水。其次是败坏社会风气。振兴文化的重要目的,就是要人们在接受文化熏陶过程中,形成对信仰、价值观、道德观、历史观的正确认识。如果这种文化熏陶,只是标签式的、作秀的,甚至是被异化的,出现了所谓没有文化的文化人,或没有文化的文化产业,那么肯定会对社会风气造成伤害。对此,切不可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