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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6月21日 星期四

    声 音

    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法院群众工作

    作者:张爱云 《光明日报》( 2012年06月21日 15版)

        坚持群众观点、做好群众工作,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根本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实现司法功能、推进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党和国家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作出了重大安排部署。人民法院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扎实做好群众工作。

        就法院来说,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坚持走“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司法大众化之路,切实让司法措施符合群众要求,诉讼活动与民方便,司法作风亲民爱民,诉讼成本节约低廉。

        首先,要依靠公正司法取信于民。司法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来源于群众对个案公平裁判的切身感受。如果法院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群众不认可、不满意,很难说这样的判决是公正的,是有权威的。做好群众工作,要把执法办案作为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把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慎重审理每一起案件,努力为群众掌好、用好审判权,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其次,要依靠为民宗旨取信于民。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审判工作服务的对象是人民,其最高衡量标准是“人民满意”。做好群众工作,要把满足群众需求、回应群众关切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深入实施以爱民为民、便民利民为内容的“民心工程”,以“到位”的服务对接群众需求,以“优质”的服务获取群众认同,真正让司法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要充分考虑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和负荷能力,开展法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五进”活动,主动到社区乡村、到群众身边去司法、去办案,努力使为民措施更加完善、更加快捷。

        第三,要依靠过硬作风取信于民。作风代表形象,作风连着民心,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体现着对群众的感情态度。做好群众工作,要耐心对待跨进法院大门的每一个老百姓,不论案件标的大小,不论案情繁简,不论来自外地还是当地,都要热情接待,耐心答疑,而不是“官”气十足,让群众反感。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必须注意行为细节、注重作风建设,以严谨的作风、耐心的倾听、贴心的话语,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公正,赢得群众的理解与认同。

        第四,要依靠廉洁形象取信于民。清正廉洁是法官的立身之本。一名人民法官,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审判执行工作当作一种事业来经营,把法官职业当作为民司法的资格来珍爱。作为人民法官,务必解决好对群众的感情和态度问题,时时刻刻把老百姓当作自己的亲人,事事处处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

        因此,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形式,必须学会从社情民意中体会法律精神,从群众意见中寻找定分止争的智慧和答案,从群众评判中发现自身不足,树立群众观点,提升司法技能,创新工作体制,努力为群众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牢牢站稳群众立场。思想决定行动。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做好群众工作,首先要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当法官、为谁行使司法权”的问题,切实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铭刻在心、践之于行。

        二、掌握群众工作方法。群众工作的效果,取决于法官群众工作水平的高低。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要求我们学会从自己说了算的模式中走出来,让当事人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消除司法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经验之间的隔阂,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做好群众工作,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需求,深入群众中去听真话、探实情,了解各阶层群众的生活现状和思想动向,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我们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方法更加符合群众要求。

        三、健全民意沟通机制。只有让群众充分地了解司法、参与司法,在司法过程中有效地吸纳民意,才能赢得群众信任,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做好群众工作,需要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将审判公开、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结合起来,通过推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增强司法透明度;设立法庭“开放日”、“开放周”,邀请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自觉接受监督。善于利用网络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做好民意收集、沟通工作,设立民意沟通电子信箱,对群众网上提交的问题,及时回复或通过转交、督办等形式予以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认真排查核实,及时加以解决。

        四、自觉接受群众评判。司法工作做得好不好,不能由法院来回答,而是由人民来回答。做好群众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干部深入基层听取社情民意的长效机制,搭建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团组织和普通群众的“对话平台”,确保法院工作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确保法院制定的重大政策、推行的司法改革、审理的重大案件,能够通过适当方式和多种渠道,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当前,新闻舆论监督已经成为社会关注司法、人民评判法院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对此,人民法院必须给予应有的重视,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案件发布制度,通过媒体广泛、准确、及时地传播审判活动信息,便于群众更加理性地感受司法和评价司法。

        (作者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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