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收入分配格局不够合理,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两个比重偏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特别是行业之间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持续拉大,分配秩序也比较混乱。其中,不但有收入分配制度本身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而且有深层次原因,包括经济社会体制的某些弊端强化了分配不公,有些还成为分配不公的源头。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的不合理进一步放大了由于自然资源、个人禀赋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收入差距。调节收入分配关系、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是一场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和变革。
如果按照年收入6万—20万元,家庭恩格尔系数30%以下,家庭储蓄和其他货币性资产30万元及以上等多项因素划分标准,目前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还较小。可以说,现在我国的分配格局基本上是一个“金字塔型”,离“橄榄型”还相距较远。要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起码应达到50%左右,当然最好是这一比重更大一些,如像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样,都在50%以上。而要使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达到50%左右,根据以往的经验,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大约每年可能增长不到一个百分点。据此推算,要由现在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20%多提高到50%左右,需要几十年时间。当然,如果我们的经济发展状况更好一些,分配关系调整得也更好一些,也可能这一比重的增长速度更快一些。但即使这样,也仍然需要二十年或二十多年。可见,构建中等收入群体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我们长期不懈的努力。
需要看到,当前,我们只有深化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同时深化改革现行经济社会体制制约、影响收入分配的弊端,并加快调整经济结构,才能消除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各种制约,才能推动“橄榄型”分配格局的构建。
一方面要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使其中经营有方的个体户、自主创业者、规模生产经营农户等成为中等收入者。另一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企业薪酬制度,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工人等都成为中等收入者;同时改革完善党政机关工资制度,完善并实施地区津贴制度,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积极研究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合理提高没有行政职务但工作资历深、积累贡献大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工资分配适当向基层倾斜,以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同时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进一步改进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制度,实行绩效工资,促进事业单位的大多数人员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与此同时,要调整产业、职业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人员来源。今后我国发展第三产业应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基础上,大力开拓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行业部门,加快第三产业市场化和产业化步伐,从而培育更多高素质、中高技能人才,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来源。
此外,要建立更广泛更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就业,稳定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我国的社会保障覆盖面与其他国家相比还很低。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应该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拓宽基金来源渠道,科学管理基金。在养老保险方面,主要解决农民、城市非编制人员、农民工等社会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在医疗保险方面,着力解决城镇无工作单位居民、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解决农村居民医疗保障问题等等。拓宽社保资金的来源渠道,为更多的人得到社会保障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这些都是防止低收入群体扩大,防止某些中等收入者由于各种各样原因下滑到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措施。另外,政府还要充分发挥政府财税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坚决打击非法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新闻观察员 苏海南 作者系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