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全国各地公务员考试如期举行。公务员考试面试一直是公众最为关心的环节。如何让面试环节更具公信力?近年来,很多地方做了新的尝试。其中,一些城市引入的市民旁听面试的机制最引人注目。这样的尝试会给公务员面试带来怎样的影响?为此记者专访了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梁玉萍研究员。
记者:市民旁听公务员面试是否有积极意义?
梁玉萍:在公务员考试日趋升温的情况下,公务员考录的公信力问题日渐突出。考录工作的公开、平等问题自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近期,市民旁听公务员考录面试的参与行为,正是基于这一背景而出现,应该说这是增进、改善公务员考试公信力的一种尝试,公众直接参与公务员考录面试的旁听,客观上直接起到对所有考录面试程序、规则、公平、公正、科学等环节的监督,同时,公众在现场其亲眼所见所闻的旁听,可更大程度提升其理性的、客观的对公务员考录制度的缺陷、不足的建议和批评。这种尝试从目前来看对推动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改革、完善应该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记者:您认为,参与旁听市民的意见能否影响考试结果呢?再进一步说,参与旁听的市民意见能否成为考试结果的一部分呢?
梁玉萍: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到社会和公众的肯定、认同。2010年由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在十个省份的地、市、县,发放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考录制度的认同、肯定排在第一位。可以说考录制度尽管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可以说考录制度整体运行状况是较好的。公务员考录在我国推行只有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制度本身的发展和完善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必须是要理性认知和客观看待的。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发展经历了百年以上的历程,期间也有许多波折,甚至直到现在也依然在变革。但一个基本的前提在于制度本身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从这个角度来看,目前许多人对公务员考录的批评,是对实质正义的一种渴求,这也是我们的一种文化传统。但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发展表明,在社会趋向多元化发展的情况下,程序正义的问题可能更加重要。简单而言就是要建立明确的规则体系。这套规则的建立和运作,从不同的价值原则出发,可能对实质正义实现程度会有多种认知,但是基本的公平、公正是可以得到保证的。可以想见,在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发展中,正是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保证了公务员考录的整体效果。
在目前我国发展的社会转型时期,实质正义的焦虑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心态,但也可能诱发非理性的行为,表现为对正在形成的规则的破坏。这种激进有时会获得社会的认可的,但对一个良性、法治社会的构建却并无益处。
公务员考录中的市民旁听,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社会对于公务员考录公信力的高度关注,体现出了对公务员考录公平性的关注,根本还在于对实质正义实现的追求。作为一种尝试对于提高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关注是有作用的,但其中一些问题也不容回避。比如:申请旁听者的资格条件怎么确定?旁听者的代表性如何体现?旁听者对于考试的正常进行的影响度如何评价?旁听是作为一种形式上的安排还是实质作用的发挥,如果发挥实质作用,旁听者和面试考官的分数如何确定权重比例……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可能导致本来是为了追求更大的公平正义,结果却陷入新的公平正义的争论之中,这也是实质正义焦虑经常引发的一个悖论性问题。更重要的是,对于公众直接参与意见评判的引进,本身也有一些潜在问题风险,假定公众有效参与意见评判了,依然会有很高的质疑声音,那么该如何处理?现代政治架构中,公民群体是作为潜在的维护力量存在,法律和规则则是显现的规范,二者之间既有合理关联也有内在紧张。公民时时刻刻在场并非是必要的,也并非是政治文明的更高的体现。建议关于公民参与,在公务员考录制度做出重大修改时,可以采取适当形式引进讨论。
记者:作为专业研究者,您认为如何才能让公务员面试更完善,更具公信力呢?
梁玉萍:公务员考录在国外也比较受关注,毕竟公务员职位的稳定性对许多人是有吸引力的,当然和我们的情况不尽相同。公务员考录都是在制度规范中运行,基本没有也无需引入公众参与。
公务员考录的公信力,从本质上还是需要制度建设,当然类似这些尝试也是对工作的触动。从目前公务员考录面试来看的确需要有一些新的思路、举措。最主要的应该是两个方面:第一是面试考官的资质必须形成标准规范,尽管在公务员考录规定已有明确界定,但如何在具体实施中把这种标准规范刚性化并真正落实。
二是面试考题的设置,应考虑做大的调整,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出考生能力,否则答题套路化、程式化问题会更加普遍。就目前状况而言,可以考虑尝试一些变革,一是调整目前的考试程序,现在的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可增加为笔试——面试——笔试三个环节,使主管的面试不再成为公务员考录的终结环节,人为操作由于成本增大而可能得到遏制;二是减少面试环节的分数权重,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同时,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必须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的教育培养。
总之公务员考录科学性是根本,公平性是保障,制度建设和完善是基本途径。(本报记者 柳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