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中小企业创造了全国60%的国内生产总值,贡献了全国50%以上的税收,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产品和服务。但近两年来,我国众多中小企业面临“用工难”、“融资难”、“成本上升”等经营困境,生存情况不容乐观。虽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财政、税收的扶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健全中小企业社会性服务体系,但中小企业的发展形势依然严峻,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中小企业基础薄弱,发展质量低,抗风险能力差。在全球产业链中,我国中小企业大多处在产业链的低端,众多中小企业通过“低成本、低价格、低利润”参与市场竞争,以“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的代价推动了过去30余年经济的高速增长。随着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中小企业先前依赖的成本优势正逐渐丧失,薄利多销的发展模式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生存空间被大幅压缩。首先,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劳动力价格显著上升。其次,近年来能源、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大多处在全球产业链的中低端,谈判议价能力弱,在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很难将上升的成本转嫁出去,造成利润下滑甚至亏损。再次,我国经济发展依赖出口,人民币升值将直接导致出口商品价格竞争力下降,并且由于现阶段出口主要以美元计算,中小企业在付款周期上处于不利地位,还需承担汇兑损失的风险。
其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中小企业促进法》出台以来,各级政府制定了多项法规和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使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一方面,在传统的间接融资渠道,近年来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长明显快于平均贷款增速。与此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准金融机构数量也逐渐增加,小额贷款、融资担保、金融租赁等融资渠道发展迅猛。另一方面,在直接融资领域,近两年进入资本市场的中小企业数量和融资金额较前几年都有较为明显的增长。但不可否认,虽然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融资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小型、微型企业尤为突出。随着银行市场竞争的加剧,在利润和风险的双重约束下,大中型商业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重视还不够。另外,直接融资渠道过窄,风险投资、产业基金、企业债券等形式的直接融资规模相对较小,大量适合直接融资的项目无法获得资金。此外,中小企业承担着过重的融资成本负担。据测算,我国中小企业贷款成本要比大型企业高出6%-8%,而在金融服务体系健全的欧美国家,小企业贷款成本仅高出大型企业1.5%-2%。
其三,中小企业税负负担总体较重。我国税制以流转税为主体,导致盈利水平较低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实际税负偏重,加上日益增加的成本压力,很多中小企业难以实现盈利。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出台了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但力度有限,而且一些减免税政策因认定成本高导致实际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其四,中小企业市场进入的障碍依然存在。在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市政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国防工业等领域,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依然受到歧视。市场垄断也是妨碍中小企业进入的重要障碍。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突破中小企业发展瓶颈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要完善政策法规,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与《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政策,着力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援助计划。
二要增加财税扶持,减轻中小企业经营负担。应加大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结构调整、扩大就业,以及提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水平的项目。落实和完善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经营负担。
三要强化政策引导,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运用财政、税收、信贷政策,结合打造示范工程、组建技术联盟、鼓励企业合作转型等手段,引导中小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进行技术创新。
四要改革金融体制,突破中小企业融资瓶颈。进一步改善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投资金融领域。
五要优化发展环境,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税赋环境和政策环境。坚持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继续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行政性干预;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减轻中小企业因不公平竞争而造成的高成本;进一步完善以国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主体、政府扶持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的服务主体共同参与的服务体系。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