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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18日 星期五

    光明时评

    改革听证会须打破利益格局

    作者:林 萧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18日 02版)

        阶梯电价听证会正在各地如火如荼召开。据媒体报道,目前已有16个省市举行了阶梯电价听证会,各地规定的首档电量相差悬殊,未考虑城乡差异、家庭人口悬殊等因素,听证方案实际上成了单边上涨,引发了很多争议。

        “听证会”是一个舶来词。起源于英美的听证制度,进入我国已经10多年时间,各地举行的听证会可谓多如牛毛。在英美等国,听证会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具有约束力。而在我国,听证会却几乎成了一道摆设,“逢听必涨”几乎成了公众对听证会的共识。其根源就在于,我国听证会缺少成本监审程序,组织者往往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听证会有名无实,流于形式、成为秀场。

        各地频频召开的听证会,劳民伤财不说,由此产生的“听证专业户”等问题也一直为公众所诟病,对社会诚信、政府公信力和民众利益均造成了严重损害。

        应该说,在听证制度不完善的当下,各地出现“听证专业户”不足为奇。成都市胡老太太7年参加19次听证会、长沙市“听证哥”石某7年参加17次听证会,他们只是“听证专业户”的代表,更多的“专业户”还潜伏在各种大大小小的听证会中。之所以出现“听证专业户”,无非是有利益可图,听证会邀请“专业户”前来参与,每次均发放酬劳,自然催生“专业户”的壮大。“听证专业户”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即使他们不参与,也会有别人参与。说到底,听证会即便没有“专业户”参与,也会以各种措施、各种理由通过。所以,“听证专业户”不过是听证会的一颗棋子,如果不能抓住听证会制度弊端的根源进行改革,改变“听证专业户”状况无济于事;在利益集团与民众的博弈中,听证会充当了涨价的一种形式,只不过有了听证会的存在,涨价变得冠冕堂皇罢了。

        有缺陷的听证会制度,已成为政府与民众沟通的一大“顽疾”。然而,改革听证会制度,势必损害利益集团的利益,并伤及与之有利益粘连的地方政府,因而听证改革可谓困难重重,必须拿出破釜沉舟的决心和勇气,割舍各种利益链条,采取独立于利益方的听证模式,方能发挥出其真正的价值。 

        听证会本无过错,只有彻底改革听证会制度,打破其中的利益格局,真正尊重民意,才能打通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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