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这样的新闻已不陌生:老人被撞倒在地却无人敢扶。路人不愿扶的原因,是害怕老人反诬自己是肇事者。我们已经习惯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猪肉、“毒胶囊”……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成本,谋取暴利,却罔顾群众的生命健康。我们的手机经常能收到五花八门的诈骗信息:你中了“大奖”,你涉及“犯罪活动”……当然,这些信息都是为了骗取钱财。此外,考试舞弊、学历造假、证件造假、虚报冒领等严重失信行为,广泛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社会诚信的缺失,表面看是“老实人吃亏,失信者获利”,但从长远看却是交往或交易的双方都将受到损失。那些制售“毒胶囊”的商贩,难保自己有一天不会吃到劣质的药品或食品,那些骗取别人钱财的人,难保自己永远不会成为被生活欺骗的对象。高尔基说过:“走正直诚实的生活道路,定会有一个问心无愧的归宿。”而因为失信搭上的良心谴责、提心吊胆,根本无法用钱来加以衡量。同时,人际之间的不信任会使沟通、交往、交易的运行成本增加,人们时时刻刻都提防着对方,不可能把精力集中在劳动生产上,也不可能共同去构建和谐社会。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巨大的物质刺激,使一些人的价值观混乱,其突出的表现就是唯利是图的思想大行其道,这是导致社会诚信缺失的重要原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牟利本无可厚非,但必须在法律和道德的范围之内行事。然而一些人不愿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表现出各种唯利是图的做法。在这些人看来,欺骗的“坏处”比不了金钱的“好处”。这种“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是非常错误的;只顾个人私利,必然损害他人、集体、社会乃至国家的利益,到头来诚信缺失者也会自食其果。
解决社会诚信缺失问题非一日之功,需要社会每一个成员的不懈努力。各级政府在解决社会诚信缺失问题上必须以身作则,带头讲诚信,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全社会的诚信是一个整体,政府讲诚信可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必须高度重视法律和制度在建设社会诚信中的作用。法律和制度是对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范,它们使得任何个人或部门机构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侵犯别人的合法利益,制订并严格执行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将会有效地制止社会失信的现象。
大力建设社会诚信,必要而迫切,因为这是在构建我们幸福生活的基础,让我们的生活能多一些信任、多一些互助、多一些温暖、多一些平静和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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