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布局,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此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采取切实政策,促进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合理流动。
政策建议一:中央财政对毕业生流出地转移支付财政性教育经费。
高校毕业生“向上向东”流动也是教育资金的“向上向东”流动,教育经费从贫困地区向富裕地区的流动是非常不合理的“逆向补贴”。因此,建议中央财政拨专款对贫困地区进行财政性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按照2009年的情况估计,中西部地区因毕业生净流出而损失的经费合计47.5亿元,只有加倍的转移支付才能抵消流动的损失,因此2009年转移支付额度至少要95亿元,这相当于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总额的4.2%。考虑到毕业生就业结构和流动规模变化,以及每年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总额的不同,在政策上适宜用比例作标准,从2012年开始,每年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中的4%左右应用于对中西部地区高校进行转移支付。
政策建议二:提高中西部、中小城市高校的建设水平和质量。
中西部地区学生到东部地区高校上学,毕业后大部分会留在东部就业,加剧了中西部、农村地区人才流失。中西部地区学生希望到东部地区高校就读,最主要是因为东部地区发达,高校质量好。要根本解决高等教育发展的地区差距,一是在中西部地区增设高水平部属院校;二是大力扶持中西部地区高校发展,缩小与东部高校的差距。另外,国家应提高中小城市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并增建新校,保障每个地区至少拥有一所高校。
政策建议三:对到经济社会落后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进行补偿。
为鼓励和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贫困地区就业,建议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边远地区、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增设“人力资本保值收入”。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人才和产业的聚集效应增强。受过高等教育的高素质人才聚集在一起,在交流过程中会发生知识外溢,可以实现人力资本保值和增值。而去中西部地区、边远地区、基层就业的毕业生,由于环境中高素质人才少,其人力资本很容易贬值。因此,应该给予他们“人力资本保值收入”作为补偿。同时,应减少地区间劳动力市场的流动障碍,为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基层地区就业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基层政府,要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高质量的就业服务,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本报记者 王庆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