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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10日 星期二

    打击网络谣言备受关注

    各地群众积极响应期待更纯净网络空间

    《 光明日报 》( 2012年04月10日   02 版)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 社会各界人士和无数网民对网络上的谣言、假信息等现象十分气愤,对当前各地有关部门正在开展的打击和治理网上传播谣言的行动报以极大期待,希望通过加强监管,依法严惩谣言传播者,让我们的网络空间更健康更干净。

        北京的一些基层干部群众认为,政府采取措施打击网络谣言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说,近几年来,谣言在网络上的传播成为引发社会震荡、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街道党工委宣传部部长蔡雨楼说,一些谣言和有害信息在互联网上散播,扰乱了人们的思想,影响到社会安定,甚至引起社会恐慌,必须坚决予以遏制。

        一些商业网站负责人表示,坚决抵制和打击网络谣言,并将与有关政府部门联合采取措施抵制网络谣言在互联网上的扩散。百度有关负责人表示,打击互联网不良信息是项持久战,技术筛查、管理机制创新、网民安全意识教育和全社会联动四者缺一不可。全体网民、互联网企业和主管部门多方共管共治,就能长久促进互联网生态的积极健康发展。 

        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努力。广东省北江监狱警察林晓乒每次上网浏览信息时,看到虚假信息或网络谣言,就会向“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进行举报。林晓乒说,网络的世界最可怕的就是这些虚假信息,很多时候网络谣言演变成了多数人的暴力,因此打击网络谣言也要发动群众,如果全国越来越多的人主动承担起打击网络谣言的角色,不传谣、不信谣,也就可以避免三人成虎的局面了。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传播系主任廖圣清表示,在信息传播领域,自由和责任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公民在传播信息时也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评论和帖子转贴。

        负责任是每一位网民的义务。互联网新闻研究专家赵师谊表示,第一是有法可依,对每一个使用公共平台向所有人发布、传播信息的用户而言,对平台服务商而言,什么是不能做的,一旦违反要承担什么后果,必须明确。第二是行业规范,杜绝打“擦边球”。第三是用户自律,不能借“言论自由”之名行不负责任之实。

        四川大学的在校生陈妍妍说多次被网上的谣言“忽悠”,比如金庸先生两次“被死亡”,大学生求职或儿童被拐后“割肾”,甚至屡次发生的大地震传言。她说,“有部分人就是想以造谣来提高自己的关注度,舆论是造出来了,但网民对微博信息的信任度却在下降。等到有一天,微博沦为一个八卦虚假信息的集散地,还有谁来认真关注?”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认为,在网络谣言的升温发酵过程中,各类网站理应起到谣言过滤器和社会情绪压舱石的作用。如果疏于管理,势必放大谣言和社会负面情绪,成为有害信息的“助推手”、“发酵剂”。他说,“全体网民应该成为制止网上谣言的最后‘把关人’。在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阻止谣言的传播。”

        要彻底治理网络谣言,既要打也要疏。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认为,长期治理谣言,政府要更加及时有针对性地建立社会信息分享机制。周伟也表示,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最好办法还是公开透明,政府部门应该擅用互联网平台,在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准确信息,最大限度地压缩谣言传播的空间。

        (记者赵仁伟、南婷、张舵、毛一竹、余里、杨金志、黄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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