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新(财政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但财政“缺位”的现象依然存在,投入效率不高的问题仍在持续,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投入模式与现行文化管理体制、文化发展形势、文化特殊属性没有很好地对接。
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必须更新观念、创新方式,最重要的是,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一定要严格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尽快建立起长效机制。我认为,应包括以下几点:
一、弥补市场失灵。从长远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但目前,文化产业在我国还是弱势产业,规模总量小、底子薄,仅靠自身积累很难快速发展。同时,由于文化产业投资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难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进一步加大了实现产业振兴的难度。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要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弥补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推动市场经济正常运行。
二、发挥杠杆效应。随着我国经济规模日益扩大,社会和民间资本积累较快,资本市场初步形成,涌现出了一大批有能力投资文化产业的企业和机构,但缺乏相应的机制加以引导。财政资金是有限的,要想放大资金的效果就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促进投资主体和渠道的多元化,构建完善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由此,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可以考虑更多地采取贷款贴息、保险费补贴等方式,带动银行、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投入。
三、注重效率考核。要坚持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导向,逐步建立覆盖申报立项、资金流向、资金使用、效益产出等环节的全过程、全方位绩效责任制,使每个环节都成为提高绩效的责任中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同时,要针对文化产业的特殊性,设置合理的评价程序和评价指标,将资金绩效考核纳入科学、规范的轨道。
(本报记者 杨亮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