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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10日 星期二

    志愿者的心声③

    我是痴迷的文化志愿者

    《 光明日报 》( 2012年04月10日   04 版)

        北京市密云县果园街道季庄社区文化志愿协会会长 刘淑芹 

        我今年68岁,是一名文化志愿者。退休前是北京市密云县的一名音乐教师,现任季庄社区文化志愿协会会长。

        1992年,北京市文体部门刚推出12套新秧歌舞,积极倡导全民参与。我利用自己的特长,在密云郊野公园成立了密云县第一支露天交谊舞队。我自费购买录音机,利用早晚时间举办培训班。每天总是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手把手地教每一个人。在我的带动下,舞蹈队由最初的几个人,发展到上千人,由一支队伍发展到几十支队伍。如今,在密云县的各个公园广场里,每天都能看到热闹非凡的舞蹈培训和表演。

        1998年,我退休。从此,我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身于社区文化活动,也圆了做一名文化志愿者的梦。我感到,人们物质生活好了,更需要精神文化生活。在居委会的支持下,我先后在檀城、果园北区、季庄等多个社区组建舞蹈、合唱、曲艺、绘画、手工制作等6支文化队伍,先后编排了舞蹈、演唱、相声、小品等60多个文艺节目,参加了市、县大小各种演出和展览100余场,多个节目已成为基层文化建设的品牌,带动了社区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

        20多年来,为了克服社区文化设施以及资金不足等困难,我拿出近5万元退休金购买服装、道具、照相机、摄像机、音箱等器材,并亲手制作100多件道具。个人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万小时,还培养了200多名社区文化志愿者骨干,文化活动的足迹遍布全县36个社区,使越来越多的居民和志愿者参与到社区文化活动和服务中来。

        在家人眼中,我是一个痴迷的文化志愿者;在队员和居民的眼中我是文化志愿服务的带头人和知心老大姐。十几年来,我分别获得过全国妇联授予的“低碳生活,创新明星”,“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密云县“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文体活动之星”等荣誉,并连任街道党代表。

        小社区大舞台,为我们文化志愿者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们将继续发挥余热、扎根社区,带领志愿者队伍在社区的舞台上,为群众带来更多的欢声和笑语!用实际行动展示“我志愿、我奉献、我快乐”的志愿风采!  (本报记者 龚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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